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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体工商户补缴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民生


近日,北京市工商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北京市《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将个人所得税废止,北京市户籍人个体员申请个人补缴将不再办理。个人申请补缴截北京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线上申请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补缴申请材料,到档案所在区或户籍所在区公服中心办理补缴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补缴。7月1日至9月30日,区公服中心按照线上申请成功人员名单,审核受理申请人提交的工商户补缴养老保险材料。


北京市可以申请补缴的人员起征点为北京市补缴户籍有档案人员。在区公服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北京市户籍人员,在1992北京年10月至2011年6月期间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者有缴费中断情况,可个体以申请补缴。北个人所得税京市农业户籍、无补缴档案人员以及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均不可以申请起征点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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