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会计的角度讲,客户采购货物,将公账货款通过账户私人账户账户转给企业,是没有问题的公账。
企业在账务处理时,需要取得采吗购企业的书面说明,说明此笔款项由个人代企业支付。
有关规定如果是企业有关规定正私账转常的开接转支,投资者提取现金之后用基本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是没有问题私账的。
如果投直接资者提取现金之后既没有用于生产私账转经营又不归还,是有风险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 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吗人投资接转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基本)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直接独资企业、合伙企可以 业私账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可以,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企业的收入而言,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均需按规定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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