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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举例】某居民个人2019计算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0000元,每月缴纳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1500元,该居民个人全年均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请计综合算该居民个人2019年个人所得税每月预扣预缴的税款应纳税额金额。


(1)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1500-1000=25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25003%-0=75(元)


(2)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2-50002-15002-10002=50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50003%)-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50公式-75=75(元)


(3)1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60000-150012-100012=300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03%-0)-所得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900-751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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