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公告2018年28号(国税2018年28号公告)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28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县部分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3月31日8时起,对惠安县螺城镇梅山村封控区域(南至梅山溪陈尾成厝王其山厝埕围、妈祖宫,东至梅山村旧村委会尖西岭中路,北至陈尾海厝,西至陈亚来厝、后馆田地、妈祖宫)解除封控。


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封控区解封后,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村,不去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惠安县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