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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消息,2月15日,3名厅官被提起公诉:分别是云南省文山州原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青海省海西州原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王剑锋、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涛。


因生态环境问题,女州长主动投案后被追责


近日,云南省文山州原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秀兰利用担任文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常务副州长,文山州委副书记、州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张秀兰,女,苗族,1966年10月生,云南麻栗坡人。张秀兰长期在文山州工作,曾任文山州西畴县委副书记、县长,文山州西畴县委书记,文山州副州长,文山州委常委、副州长,文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2015年3月后担任文山州委副书记、州长。


2021年4月30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文山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1月25日,张秀兰被“双开”。


值得一提的是,通报中出现了“疫情期间工作失职失责,致使抗疫物资长期闲置,造成不良影响”表述。此前,在2020年“首虎”福建省原副省长张志南的“双开”通报中,也出现了和疫情相关的表述。通报指出:张志南丧失“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大考关头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敷衍应付、作风漂浮,搞形式主义。


在张秀兰投案前2天,2021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公开曝光:文山州在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中敷衍应对,省级相关部门对整改工作审核把关不严,位于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二河沟一级电站至今仍在违法生产,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据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通报显示,经查,云南省水利厅及相关领导干部在审核确定二河沟一级电站清理整改分类时“放水”,将本应纳入“立即退出类”的二河沟一级电站列为“限期退出类”;文山州政府,文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领导干部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对反馈整改问题置若罔闻、不予重视,片面强调本地区实际,弄虚作假、心存侥幸,反馈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解决。


通报中提到,云南省纪委监委给予4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对5名省管干部、8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追责问责。在5名被追责问责的省管干部中,就包括了文山州委原副书记,州政府原党组书记、州长张秀兰。云南省纪委监委认定,张秀兰对敷衍整改违建小水电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突然卸任的州委书记,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


同样是在今天被公诉的还有青海省海西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王剑锋。2020年8月木里矿区被曝出百亿黑煤后,他曾作为“救火队长”,调任海西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


据最高检消息,海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剑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官方简历,王剑锋是一名“70后”干部,山东龙口人,他长期在西宁工作,有多年市政府秘书处工作经历。曾任市文广电视局局长,城北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2014年8月起任副市长,2018年11月跻身市委常委,后晋升一级巡视员。


2021年9月10日,王剑锋被查。2021年12月21日,王剑锋被“双开”。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查,王剑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非法帮助将不具备人大代表资格的人员当选为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严重损害党的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20年8月木里矿区被曝出百亿黑煤矿。包括时任青海省政府副省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文国栋在内的多名领导干部被查。案件爆发后,王剑锋曾赴海西州“救火”,调任海西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并于2021年4月21日升任州委书记。上任不足四个月,王剑锋突然卸任,直至2021年9月10日青海省纪委监委官宣了他落马的消息。王剑锋卸任后,青海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王定邦接任海西州委书记一职。


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副厅长履新不到一年落马


日前,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涛利用担任尼木县委副书记、县长,林周县委书记,拉萨市副市长,拉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涛,山东泰安人,1970年12月生。赵涛一直在西藏工作,毕业后成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科员。2002年11月,赵涛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6年。2008年12月,赵涛履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11年4月履新尼木县县长,两年后转任林周县委书记。2016年2月,赵涛卸任林周县委书记,履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20年8月,赵涛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履新不到一年,2021年6月“落马”。


2021年12月,赵涛被“双开”,通报称,赵涛转移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三令五申,长期大肆收受私营企业主礼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承揽项目提供帮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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