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号)
根据省、十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为做好返丹返汉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返丹返汉人员目前是指在省外的丹江口市人员返丹、省内在丹人员返汉,此两类人员可以放行。
二、丹江口市与省内各地、市、州(不含武汉)和十堰境内各县(市、区)、各乡镇之间人员暂时不得流动,待省、十堰市指挥部发布相关通知后再行通告。
三、丹江口市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封控点通道要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服务、体温检测、信息录入、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四、返丹人员须填写申请表后,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丹江口市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返丹人员返回时需携带身份证、申请表等纸质或电子证明文件。
五、返汉人员须提前了解武汉当地的相关政策,并按武汉当地规定提出申请。返汉时,需携带身份证、武汉当地审核意见等证明文件。
六、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交通运输服务的要求。何时恢复航班、高铁、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运行,按照交通运输部1月30日要求,恢复时间以湖北省、十堰市的通知为准。届时予以公布,请大家耐心等候。
七、市民涉及交通出行咨询电话:
白天:5226111,5228106
夜间:110、521227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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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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