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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疫情直接捐款医院可以抵税吗(疫情捐款可以全额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在这里,《中国经济周刊》告诉你正确的“姿势”。


为抗击新冠肺炎的捐赠,捐多少扣多少,不受比例限制


3月10日,爱尔眼科(300015.SZ)董事会秘书吴士君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称,“原来的捐赠政策,企业捐赠税收抵扣最高比例是不超过全年利润的12%,现在改成可以全额扣除真是太好了,让企业捐赠的积极性更高了。”


爱尔眼科是我国最大的眼科连锁医院集团,其官方数据显示,截至3月10日,爱尔眼科集团累计为战“疫”捐款5000万元,成立应急支援队323支,1690人加入全国战“疫”前线;220名医护人员紧急驰援方舱医院等一线战“疫”医疗机构。


吴士君一度担心5000万元的捐赠金额难以得到所得税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据爱尔眼科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1亿元。如果以此计算,为抗击疫情而捐赠的5000万元并不会超出12%的比例规定。不过,吴士君解释,上市公司的利润是各分子公司加总而来,但是,爱尔眼科对外捐赠主要是通过集团公司,几千万元捐赠额远远超过了集团公司12%的利润,因此,按原来的规定,爱尔眼科集团公司就无法全额税前扣除。


王黎介绍,相比原来的规定,这次疫情防控新政明确,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在具体的操作流程上,怎样才能实现全额税前扣除呢?


泰嘉新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谢映波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流程很简单,企业自行扣除就行了,比如,公司2020年3月3日向长沙市望城区红十字会转入抗击疫情捐款50万元,这笔捐赠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年度汇算清缴时也不需要纳税调增计算企业所得税。


王黎表示,企业自行享受,这一流程上并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或审批,只要留存相关的捐赠凭据材料备查就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问题解答,企业捐赠口罩、防护服等物资的,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捐赠金额,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如企业购买物资的时间与实际捐赠的时间很接近的情况下,受赠方会按照购买价格确定物资市场价格。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市场价格会取得捐赠者的确认。因此,捐赠者可以按照与受赠者确认的物资市场价格确定捐赠额。


澳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01717.HK)执行董事吴少虹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澳优捐赠的6760余万元物款直接受惠于这一政策。国家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匹配了相应的办理流程。就此次疫情而言,爱心捐赠后,受赠机构或单位就会给公司开具合规的捐赠票据。澳优凭这些票据,在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就可在税前全额扣除,从而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非常及时,让企业在为防疫一线及有需要的人群送去温暖的同时,也感受到国家对企业的关爱与支持。”吴少虹说。


扩大捐赠范围,支持精准捐赠,可直接捐给抗击疫情的医院


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明确要求扩大接收捐赠主体范围,允许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然而,就在该公告发布的同一天,武汉表示,对绕开红十字会直接捐赠的,凡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将依法处理(详见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2月8日的报道《财政部说鼓励直接捐赠,武汉为何仍坚持红会统筹?》)。此后,武汉的做法得以扭转。


王黎介绍,考虑到疫情紧急,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突破了程序的限制,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中联重科党委副书记王旭虹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疫情期间,中联重科采购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重点防护物资,已累计向一线捐赠医疗防护物资超过300万件套。


“有一些就直接捐赠给了医院,在疫情最紧急,前线最缺战‘疫’防护物资的时刻,这一政策让企业捐赠更加及时、有效。”王旭虹说。


吴士君称,受益于这一政策,爱尔眼科才能做到精准定向捐赠,比如捐赠给武汉大学下属的人民医院、中南医院等多所临床医院,还有中南大学附属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等湖南驰援湖北的主力军。“通过精准定向的捐赠,让资源发挥了更大的效力,让枪声最密集的地方得到更多的支援!”。吴士君说。


除了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还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链接:政策问答


问1: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为疫情防控纷纷捐款捐物,听说疫情防控捐赠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是这样吗?


答:是的。这次出台的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一是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二是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问2:对比原有政策,这次新出台的疫情防控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有什么特点?


答:原有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企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相比之下,这次出台的政策有两方面的突破:第一是突破了比例的限制。这次新政明确,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第二是突破了程序的限制。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考虑到疫情紧急,这次新政规定,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问3:企业享受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需要留存备查什么资料?


答: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的,应及时要求对方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在票据中注明相关疫情防控捐赠事项。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的,应要求对方开具捐赠接收函。企业取得以上票据、接收函等资料,要注意妥善保管、留存备查。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规定,“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


问4: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我公司通过武汉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无偿捐赠了一批方便食品,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请问,我公司是不是要先办理增值税免税备案手续才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因此,你公司无需办理增值税免税备案手续,自主进行免税申报即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需要提醒的是,你公司应将证明已捐赠的相关材料留存好,以备查验。


问5:2月初,我公司购买了一批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用物资,通过红十字会无偿捐赠,用于防控疫情,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红十字会给我公司开了一张接受捐赠票据,请问该票据可以作为无偿捐赠的证明材料吗?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你公司取得了红十字会开具的接受捐赠票据,能够证明你公司的无偿捐赠行为,因此可以作为无偿捐赠的证明材料。请你公司将接受捐赠的票据留存好,以备查验。


问6.我公司是武汉市的一家企业,直接将自产的一批防护服送到了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无偿捐赠给他们用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请问,我公司取得的武汉金银潭医院加盖公章的接受捐赠说明,可以作为无偿捐赠的证明材料吗?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你公司取得的武汉金银潭医院加盖公章的接受捐赠说明,能够证明你公司的无偿捐赠行为,因此可以作为无偿捐赠的证明材料。请你公司将接受捐赠说明留存好,以备查验。


问7:我公司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了一批自产的护目镜,用于防控新冠疫情,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请问,我们应当如何开发票?


问8:我公司是一家汽车厂,近日拟向湖北省几家疫情防治定点医院捐赠一批中轻型商用客车用于防疫,请问如何享受消费税优惠?


责编:李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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