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企业会计准则职工罚款(职工违反公司制度罚款会计分录)

张某,系a公司的一名员工。a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班工作迟到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处罚员工100元;员工上班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并处罚员工300元。以上罚款员工直接向a公司财务中心交纳现金。


2021年10月15日,张某因故上班迟到20分钟 ,a公司按《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处罚张某100元,张某向a公司财务中心交纳罚款1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七条规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方式预以惩戒的行为。)a公司不是行政处罚的机关,不具有实施罚款的资格,a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班迟到处罚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张某上班迟到20分钟,a公司对张某处罚款100元违法。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