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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综合所得税 父母给我转1000万要交税吗


变化吗之一:《公告》第三部分关于“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增加了“转给我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个人,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所得税综合所1000万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变化之二《公告》第四部分“可享受的税前扣除”交税增加了“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扣除。”就是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扣除。


3.变化之三:《公告》第九部分“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增加了为方便和征收管理,年度汇父母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4.变化之四:《公告》第十部分“年度汇算退税、补税”增加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要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变化之五:《公告》第十一部分“年度汇算服务”增加了年度汇算初期(3月1日至15日)预约办税服务综合。同时增加了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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