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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2017年16号文件(国税总局公告2017年16号文件)

祁连山国家公园肃北片区内各矿业权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处置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8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酒泉市各级各类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处置实施方案》(酒政办发〔2018〕213号)、《酒泉市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了保护祁连山生态环境,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必须有序退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祁连山国家公园肃北片区内的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边沟铁矿详查、甘肃省肃北县青石崖铁矿普查、甘肃省肃北县鱼儿红大东沟一带铅锌矿普查、甘肃省肃北县石油河钨矿普查、甘肃省肃北县雅儿河一带铁矿普查依法退出,全面彻底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祁连山国家公园的生态破坏问题。


特此公告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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