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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社会团体可以在银行开户吗(社会团体在银行开户需要什么)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慈善人人皆可为、人人皆应为




9月5日


我们迎来“中华慈善日”


在大家踊跃行善献爱之时


你是否了解


什么样的慈善组织


可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慈善组织之外能否开展慈善活动?


个人捐赠如何抵扣税?


企业捐赠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针对这些问题


记者采访了市慈善会会长王丽清


↓↓↓


Q:


什么样的慈善组织可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A: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其条件是必须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要制定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地域、负责人姓名、地点、捐款方式、银行账户等。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Q:


公开募捐是在什么范围内进行?都有哪些方式?


A: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只能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的管辖区域进行。如果确因需要在区域外进行的应报所在地县以上民政部门备案。但是捐赠人的捐赠不受地域的限制。



公开募捐可以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可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以及其他公开募捐方式。


Q:


慈善组织需要给捐赠人什么手续?


A:


《慈善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Q:


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又需要开展慈善活动的怎么办?


A:


可以与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集的款项,用于符合条件的受益对象。


Q:


城乡社区(村)组织、单位可以在本社区(村)单位内部开展群众性的互助互济活动吗?


A:


《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提倡在单位内部、城乡社区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



常见的类型有:社区服务站、社区志愿者组织、便民服务站,各类兴趣团队、健身团队、邻里互助网络等。这些城乡社区组织在社区内部以及单位内部开展互助帮助、互相援助的活动,与《慈善法》提倡、支出和鼓励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友善精神的宗旨是相符合的。但因这些组织不具备登记条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不具备法人资格,只能在社区内部开展互助互济活动。


Q:


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的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有哪些优惠?


A:


《慈善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捐赠人捐赠的上述内容,依法免征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Q:


什么样的捐赠可以税前列支?


A:


企业或个人向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进行捐赠的,即可按规定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Q:


个人捐赠如何抵扣税?


A:


个人将其所得用于捐赠支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从而抵免部分税款。



以居民李红2019年全年共取得扣缴“三险一金”后的工资薪金收入130000元为例。假定李红2020年度仅有一项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无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情况一:2019年7月,李红通过市慈善会公益慈善捐赠15000元。李红取得综合所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30000-60000-12000=58000(元)。



如果李红没有捐赠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58000×10%-2520=3280(元)。李红因为公益慈善捐赠15000元而少交个人所得税1500元。



情况二:2019年7月,李红通过市慈善会公益慈善捐赠20000元。李红取得综合所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30000-60000-12000=58000(元)。扣除限额=58000×30%=17400(元),小于于公益慈善捐赠额20000元,故应按17400元扣除。李红2019年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8000-17400)×10%-2520=1540(元)。



如果李红没有捐赠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58000×10%-2520=3280(元)。李红因为公益慈善捐赠20000元而少交个人所得税1740元。


Q:


企业公益性捐赠当年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A: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能够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待遇。但是,并非是简单的“捐多少,扣多少”,税法对于能够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设置了限额。这一限额与捐赠企业当年的年度利润总额(即年度会计利润)直接相关,捐赠扣除限额=年度会计利润×12%。也就是说,允许企业当年税前扣除的捐赠额不能超出规定的限额。



比如,某企业2019年度实现利润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如果不进行捐赠,应纳所得税为25万元,进行捐赠的扣除比例为12%,如果捐赠12万元,则12万元享受税前扣除,企业应纳所得税为(100-12)×25%=22万元,比没有捐赠的情况减免税3万元。


Q:


企业捐赠额超出当年扣除限额怎么办?


A:


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首先,对超出当年扣除限额的部分,在以后三年计算出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内进行结转扣除,而不是简单地均摊到以后三年进行扣除;其次,在以后连续三个年度内进行结转扣除,如果三年内还结转不完的,则剩余捐赠额不能再税前扣除。



例如,某企业2019年度实现利润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进行捐赠的扣除比例为12%,如果捐赠36万元,则12万元在本年度享受税前扣除,剩余24万元可分别在下两个年度享受税前扣除。


Q:


企业公益性捐赠按照何种顺序进行结转扣除?


A:


先捐先扣,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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