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外省单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外支付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


我们是福建的公司在广东省有项目,之前的个人所得税是带征0.4%,但是我们公司的员工已经在公司所在地交过个税了,那还要进行预缴吗,如果要的话怎么操作 ?


  •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1-08-06 10:31

回复内容:


12366纳税服务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相关规定:


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四、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