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的专家顾问团队不仅给我们带来了通俗易懂的税收政策指南,更为我们量身打造了一整套办税流税收程辅导手册,真是解了我们的优惠‘燃眉之急’。”提起税收顾问,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财务部负责人庞乐阳说道吗。
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前身莱钢医有院,是原山东省公安厅劳改局干部疗养院,成立于1956年9月,1970年随着莱钢的建设整体搬迁至济南市钢城区,2018年底与原莱芜市政府签订了医院移交政府管理框架协议,2020年底,经济南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
钢城区税务局得知莱钢医院改制消息后,充分发挥税收顾问作用,第一时间梳理公立医院相关税收政策,形成公立用医院“一业一策”税收政策汇编,明确医疗机构涉及的各税种相关规定,汇总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医疗服务等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编制从税务登记医院到非营利组织认定,从一般纳税人登记到发票领用和开具的办税全流程辅导手册,指导医院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如实缴纳税款,有效规避了税收风险。
“税务人员提供的这些辅导资料,真是太及时了,听了讲解以后,我们很快就弄清楚了哪些收入能够免税,哪些需要缴税,尤其是提供医疗服务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对我们来说真是福音,能够有效交税帮助我们化解多缴税款的风险!”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财务部负责人庞乐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