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研判案情
抓获的部分犯罪嫌疑人
扣押的涉案银行卡
据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2019年至2020年在柬埔寨、菲律宾打工期间,了解到“跑分”平台的相关功能。2021年12月下旬,在金钱的诱惑下,陈某纠集李某某、武某等人前往江西南昌、福建漳州等地“取经”后,通过某社交软件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犯罪团伙勾联,由陈某在平台进行“上分”操作,通过一款名叫“FJ”的境外聊天软件获取转账信息,再利用他人的银行卡,由武某某等人按指令进行转账操作,帮助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犯罪团伙进行“跑分”走账,从每笔走账中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取返利。
每天“工作”1至3小时,就可以“入账”1千至1万元不等的收入。一夜暴富后,面对良好的“钱景”,尝到甜头的陈某、武某某、于某等人觉得这种帮助洗钱的方式简单又暴利,便多方寻找安全可靠的银行卡和招募其他的“白户”进行“跑分”。
就在陈某等人做着“一夜暴富”的发财梦时,这个“经营”不到1个月的小作坊就被山丹警方一锅端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