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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虚假开户刑事责任(银行虚假开户人行处罚)


佛山市一印刷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工作人员凌某某的私人账户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合计21125231.81元,折合不含税收入18081394.71元,未按规定入账,未申报纳税,少缴应纳税款。对单位的偷税行为处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的0.6倍罚款总计217.16万元。



一、罚款217万元!又一私人银行账户收款2112万被税务稽查


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获悉,佛山市一印刷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工作人员凌某某的私人账户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合计21125231.81元,折合不含税收入18081394.71元,未按规定入账,未申报纳税,少缴应纳税款。该部分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没有入账,相关资料已无法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该公司2016年至2018年度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税费、少缴企业所得税,已构成偷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公司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造成少缴应纳税款,已构成偷税行为。


鉴于该单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但不缴、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比例超过10%,拟对单位的偷税行为处以少缴增值税3043837.10元0.6倍的罚款1826302.24元、处以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13068.59元0.6倍的罚款127841.15元、处以少缴企业所得税362412.40元0.6倍的罚款217447.44元,罚款金额总计217.159083万元。



二、银行卡钱太少会被注销,银行卡钱太多会被监控


银行卡里钱太少,会有被清理的风险,但是钱太多也会有风险哦~目前很多地区已经开始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





央行发布的《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中明确:


1、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


2、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除此之外,央行早就施行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该办法主要为了加强对人民币支付交易的监督管理,规范人民币支付交易报告行为,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1、明确监管范围


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现金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支付交易报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支付交易进行监测。


并且要求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2、对大额支付交易监管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3、对可疑交易监管


该办法明确,对以下15项可疑交易重点监管: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上面中所说的的“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


如果金融机构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发现有客户符合上面可疑交易所列情形的,应记录、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进行报告。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需要报送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经分析后应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同时报送其上级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要把报告表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所在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三、注意!这9类企业要小心了!以后将被重点稽查!


其实,早在2019年实施的“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就释放出了这一信号。



2019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召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启动会。


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8大银行将纳入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及核查通道。


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核实企业纳税信息及纳税人营业状态等,以便识别企业身份,及时发现企业非正常经营、吊销、注销等异常情形。


从上述也可以看出,国家对虚假开户、电网诈骗、洗钱、偷逃税企业零容忍。


注意了,以下9类企业要小心了!


1、虚假开户企业


随着实施的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及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会多维度的核查企业真实性,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识别企业是否有开户资格。


2、空壳企业


随着系统的不断升级,那些想利用空壳公司开户,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已经行不通了。


3、少交个税和社保的企业


施行五证合一后,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虚报工资已经没余地了,且自11月1日起,15个地区陆续公布社保入税,再加上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企业再想动歪心思的,可要小心了!


企业帮特别提醒:员工工资长期在5000以下或每月工资不变的,税务局将重点稽查。


4、库存账实不一致的企业


发票开具实行全票面上传,简单说就是发票开具不只是发票抬头、金额,就连开具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都会被监管。也就是说,公司的进销存都是透明的。只要企业开具的发票异常,马上就会接到税务局电话,甚至会实地盘查,一旦有问题,就会涉嫌偷税。


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5、虚开发票的企业



其中,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没有真实交易;


2、有真实交易,但开具数量或金额不符;


3、进行了实际交易,但让他人代开发票。


6、收入成本严重不匹配的企业


企业自身的收入与费用严重不匹配;重点费用异常(如:加油费、差旅费等);与同行业对比收入、费用异常等等。


7、申报异常的企业


很多公司对小税种不重视,认为其金额小,不会被监管,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小税种也会引起大风险。


8、税负率异常的企业


税负率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如果企业平均税负率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9、常年亏损企业


企业常亏不倒,明眼一看就有问题,对于这种企业,想让税务局不查都难。


四、警惕!金税四期要来了!企业这7个方面会被重点稽查!


1、企业的收入


有些企业利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货款来隐匿部分收入,或存在大额收款迟迟不开发票,或给客户多开发票等等,注意了,以后还这样操作可要小心了!


金税四期不仅仅通过你申报的数据,来核实是否异常。可能还会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上下游企业相关账本数据、同行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来稽查比对。


且央行早已施行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公转私、私转私都将会严查!



2、企业成本费用


主营成本长期大于主营收入;公司没有车,却存在大量的加油费;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异常;工资多申报或少申报;买发票;多结转成本,后期红冲或补发票;计提了费用却迟迟没有发票等等…这些都是严查的重点。


3、企业的利润


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勾稽关系有出入;利润表里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有出入;企业常年亏损,却屹立不倒;同行业利润偏低等等。


4、企业的库存


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企业进多少货,出多少货,还剩多少货,可能比你自己还清楚,如果库存账实不一致,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查找原因。


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5、企业缴纳的税额


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税负率异常,如果企业平均税负率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员工个税申报表中的工资与企业申报的工资不一致;实收资本增加,印花税未缴纳;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个人股东却未缴个税等等


6、企业的银行账户


在2019年实施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纳入到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及核查通道。


税务局、银行等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核实企业纳税信息及纳税人营业状态等情况。


7、企业的社保


试用期不入社保;代别人挂靠社保;未足额或未缴纳社保;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就没有给入;不签合同就不缴社保;档案未转就不给交社保等等。


以上情况通通属于违法。


随着社保入税和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社保这块会监管越来越严,以上违法行为也该收手了。


五、注意!即日起这7种避税方法查到必罚!


1、买发票


有些企业一缺成本费用,就想到了买发票,殊不知,你省的那点税,还不够罚款的。


且买发票属于虚开发票,搞不好还会背上刑事责任。


即使你走了账,签订了合同,货物流却没办法一致,一查一个准。


2、对开发票、环开发票




对开、环开发票,说白了,就是基于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我给你开,你给我开或者再加个第三方。虽然它们都是闭环抵扣,最终未少缴税,但递延了纳税,行政法上还是会按虚开发票处理。


用上述方法“避税”的企业,要注意了,一旦被查,不但你的进项要转出,你开出去的发票也要缴税,还要面临巨额罚款,真真是得不偿失!


3、故意用现金/个人卡发工资


有些公司为了避税,故意用现金/个人卡发放工资,一旦被查,明眼一看账务就是有问题。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发现金,用这种方法避税,不就等于说公司有问题吗?


注意以下9类交易容易被稽查





4、用现金收支货款


有些企业自认为很聪明,虚开发票,对方不打款,直接填写收据入账,自认为账都做平了,就万事大吉!我就很好奇你账上的钱是怎么平掉的,用现金发工资还是用现金平借款?


一旦被查,频繁用现金收支款或存在大额现金收支款,这就不只涉及虚开发票了,还有可能牵扯出少缴社保、少缴个税等一连串问题,罚款必不可少,责任人还有可能锒铛入狱。


5、到处找发票抵税


有些企业为了少缴税,还真是把“避税”用到极致。


比如:员工工资7000元,其中2000元必须拿票来领工资,长期以往,你公司的费用不会异常吗?


6、大量员工个税零申报


有些公司为了避税,个税长期零申报,员工工资以前都是3500元以下,现在倒提高了,都在5000元以下,永远都是跟着个税起征点走,不查你查谁!


7、代缴社保


一些企业为了少缴税,就帮人代缴社保,一是,企业可以光明正大的做工资抵税(代缴社保人的工资一般采用现金形式平账);二是,代缴社保还可以收点手续费。


在这我只能说,一旦被查,不但涉嫌偷税,还涉嫌骗保,那时候不仅仅是罚款那么简单了,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六、抓紧自查!企业这41种行为不要再有了


金税四期即将到来,势必会监管越来越严!企业请自查以下41个异常情况,务必警惕!


1、商贸公司进、销严重背离,如大量购进手机、销售的却是钢材。


2、企业长期存在增值税留抵异常现象。


3、企业增值税税负异常偏低。


4、企业增值税税负偏高异常。


5、公司常年亏损,导致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异常偏低。


6、公司自开业以来长期零申报。


7、公司大量存在现金交易,而不通过对公账户交易。


8、企业的往来账户挂账过大。


9、企业存货过大。


10、企业大量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1、企业存在大量无清单的办公品增值税发票。


12、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与附加税费金额比对异常。


13、企业连续三年以上盈利但从来不向股东分红。


14、企业存在大量发票抬头为个人的不正常费用。


15、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数据和报送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不一致异常。


1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填写负数异常。


17、增值税申报表申报的销售额与增值税开票系统销售额不一致预警。


18、无免税备案但有免税销售额异常。


19、无简易征收备案但有简易计税销售额的预警风险。


20、开票项目与实际经营范围严重不符异常。


2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异常。


22、公司只有销项但是从来没有进项出现异常。


23、公司只有进项但是从来没有销项出现异常。


24、新成立的公司频繁发票增量异常。


25、新成立的公司突然短期内开票额突增异常。


26、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人均税款偏低异常风险。


27、个人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未合并申报风险。


28、同一单位员工同时存在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异常。


29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总额不符出现的异常风险。


30、期间费用率偏高异常


31、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


32、大量存在农产品抵扣异常。


33、公司账面上没有车辆但是大量存在加油费等异常。


34、外埠进项或销项税额比重严重过高异常。


35、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


36、纳税人销售货物发票价格变动异常。


37、法人户籍非本地、法人设立异常集中。


38、企业大量存在“会务费”“材料一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无证据链的关键词。


39、少缴或不缴社保。如:试用期不入社保;工资高却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40、企业代别人挂靠社保。


41、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就没有给入。


七、企业帮最后给大家5点提醒


1、其实企业只要行的端坐的正,数据真实并按时按规申报纳税,即使是被大数据稽查到异常也不用担心,毕竟它查出异常只是第一步,还会有专门的人员来核实,不会那么草率就判定你申报的数据作假。


2、无论政策、制度、系统怎么变化,对于那些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来说都不会受到什么影响,不用过分担心。


3、如果您的企业在账面、发票、账簿上有问题,就需要特别注意了!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将会面临又一轮大清查,切勿心存侥幸!


4.如果发票有问题,尽快作进项税转出,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作纳税调增处理。


如果账簿的问题,尽快两账合一,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5、请谨慎对待你对外申报的每一个数据,报给统计局的,报给税务局的,报给社保局的,报给公积金中心的,因为每一个数据都不再孤单,他们可能相互印证,从而成为税务稽核的突破口!


对于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企业帮也进行了一定的梳理,包括企业需要自查的78个常见涉税风险、税务局稽查的7个重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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