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发布公告
详见
▼执业医师
公
告
为进一注册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变更掌上办”“网医师上办”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沪卫医网站便函[2020]244号)文件要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执业医师督所对医师变更(主执业医师机构和执业地点)、护士变更开展“一键申请、全网站程网办”。
变更所有在静安区发证的医查询师变更(主执业机构和执业地点)、护士变更,即日起,无需到查询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递交纸质材料。注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