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的第一百二十客体三条:
民事主具有体对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主体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客体: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对
(四)地具有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性质成电路布图主体设计;什么
(七)植物性质新品种;什么
(八)法律知识产权规定有的的其他客知识产权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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