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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局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处长)

黄辉球等代表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加强农药管理的建议》(第1291号)。我厅经沟通、调研认真办理答复,主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药的使用关乎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人民身体健康,广东省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农药管理,按照农业部及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从农药登记初审、质量监管、市场检查执法、使用指导监管各个环节加大力度开展工作,确保农药管理全面到位。由于近年来农药相关法律法规相对农药行业新形势滞后等原因,有些方面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确实存在。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药管理的建议非常中肯且贴合实际,对推进我省农药管理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理顺了农药管理体制,将农药由多部门管理变更为农业部门一家管理,实现农药登记、生产、销售、使用管理全程一体化,对农药行业准入以及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等环节监管都做了较之前更加严格可操作的规定,对提升农药管理整体水平具有重大意处长义。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为有效保障农药产品质量,促进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控制农药使用总量,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针对我省基层农资市场监管相关法规滞后,一些地区在农资生产、经营、使用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等现象,2015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农资监管的重点环节和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在管理制度方面进行创新,为推动我省进一步规范农药管理、与《条例》规定接轨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严格把关农药登记。在对农药登记资料进行审核的过程中,从源头上对农药产品进行把关;同时在农药药政工作中,我们把农药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贯彻市场信息作为重要工作来处长抓,利用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宣传国家农药产业政策、登记管理新规定,发挥农药登记的导向作用,促使企业合理合规登记农药产品,推进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登记,优化我省农药产市场信息品结构。


三是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农药产工商局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抽样数量,扩大抽查对象覆盖面,全面排查添加“隐性”成分等假冒伪劣农药产品。2016年全年共抽检农药产品近千批次,数量比往年增加1倍左右,覆盖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今年2月份部署开展春季农药监督抽查,在市级全面抽查和省级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基础上,将去年抽查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加大对问题产品及相关企业的监督力度,保障农药产品质量。


四是建立农产品风险监测制度。我省在2006年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每年印发《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组织开展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目前,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覆盖全省119个县(市、区),全年度省级定量检测农产品样品达7000多个,其中蔬菜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参数达到8工商局8种;成立了“广东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开发建设了“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省市县镇检测机构数据的实时联网报送;健全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农业系统共建立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27个、县级检测站106个(含部分动监所)、乡镇检测站521个(含简易检测室)。


五是加强农药执法。我省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生产用药关键时期狠抓农药执法监管,2016年我厅联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安监局在全省组织开展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摸底排查农药生产单位、农药经营单位、农药使用种植户,并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立案查处违法案件,有效净化了全省农药市场环境。2017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和厅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农资打假促春耕执法利剑行动,在全省组织开展以整顿农药市场秩序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农药生产经营秩序。


六是推进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计划。根据农业部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计划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2015年制定了《广东省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组织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计划,通过建立农企合作共建示范基地、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研究示范点等方式,推广新型农药,提升装备水平,大力推进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目前全省已建立20个农药减量控害示范区、9个农企合作示范基地,结合新技术、新农药推广、宣传培训等,逐步提高全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覆盖率,提升科学用药水平,提高农药利用率,实现农药减量控害,降低农药使用安全风险。


七是开展农药安全使用监管。组织指导各地开展农药使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结合农药零增长项目工作,开展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推广,组织宣传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安全用药知识和技能;对农药使用药害、抗性、农产品残留情况、农业生态环境影响、人畜健康安全等情况进行密切监测,每月统计全省农药安全使用情况,加强农药风险监测,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八是加强宣广东省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宣传及技术服务现场活动等方式,对农药从业者就农药相关法律法规、农药识假辩劣及农药使用安全等方面知识进行宣传培训,加强农药生产、销售人员的守法意识,提高农药使用者正确选购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技能。编印《农药安全使用手册》《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宣传册》等资料在全省发放,开展农药减量控害、农药科学使用技术培训;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与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南方农村报合作,大力宣传,使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活动深入基层、农户。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协助农业部制定《条例农业厅》配套规章制度。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解读各项规定,围绕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等各环节各方面工作,协助农业部构建好与农药管理新形势相衔接的规章制度,提升法制化水平,加强《条例》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全面推进农药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化管理。按照《条例》及配套规章规定要求,农业部将建立农药基础数据平台,对全国各地农药登记、生产许可、信息处经营许可等信息进行全国统一管理,实现全国农药管理信息一体化;《条例》明确规定,农药标签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以中文标注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我省将按照《条例》规定及农业部信息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药基础数据平台对接及农药产品电子信息码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对农药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生产条件、经营场所、人员、质量管理等都提出更高要求。对经营限制农药的进行区别管理,并按规定实行定点管理,要求专柜销售,具备记录实名购买人及联系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等,进一步规范了农药经营管理。接下来我厅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农药生产、农药经营及限制农药定广东省点经营管理,严格把关农药行业准入,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做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限制农药经营选点、农药经营人员培训考核等工作,提升省内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整体水平。


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站建设,完善监督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检测监控农产品质量;强化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逐步加大种植散户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摸清问题隐患,为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市场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分析会商和综合研判,做好应急处置。


五是进一步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服务指导。《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组织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农业厅规范农药使用行为。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结合农药零增长项目工作,组织各地以示范区为基础,深入农户及田间地头,推广低毒低残新农药及安全科学使用农药技术,制定年度计划,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药从业者知识技术水平,增强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建立全社会主体自觉、监管有力、措施有效的良好局面。


六是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管执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打联动机制,促使行业管理、综合执法、质量检测三方机构形成合力,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药打假的首要任务,坚决查处各类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权益。大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建立部、省、市、县四级联动的农业执法监管网络,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七是加强机构体系建设。《条例》将农药管理工作归由农业部门一家负责,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加强机构及人员配备力量建设,自上而下理顺农药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从农药生产到使用的全程管理。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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