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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是几年(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办法规定了XXXX公司辐射安全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1.2 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2 总则


2.1 为确保X射线探伤装置使用的辐射防护安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117–2002《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等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3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3.1 质保工程师负责领导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3.1.1 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辐射安全的各项规程、制度,审批本公司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3.1.2 监督和检查x射线装置使用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政府职能


部门各项辐射安全规程,开展辐射安全监督工作。


3.2生产技术部是公司辐射安全的管理机构。公司设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在质保工程师和生产技术部主任领导下负责全公司辐射安全工作:


3.2.1 组织贯彻上级及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辐射安全的规程、制度,指导和督促x射线使用部门的辐射安全工作。


3.2.2 x射线使用部门同时设置专管人员负责x射线装置的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到环保部门办理工作。


3.3 质保工程师、工艺责任工程师、检验与试验责任工程师、设备管理责任工程师和检验责任工程师的岗位序列要求和职责详见公司TSG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 辐射装置使用规定及条件


4.1 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向环保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经办理环保局审批,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许可证有效期(5年)满,需要延续的,于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向环保提出延续申请。购买新的射线装置需重新做环境影响评价,并向环保部门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投入正式运行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登记内容或终止放射工作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颁发辐射许可证的环保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或注销手续。射线装置退役或在使用期间破损,及时向环保部门做好射线装置档案的注销登记,不随意处置。


5 辐射几年安全管理


5.1 探伤室进出门流程、探伤机上均应设置几年符合GB18871–2002附录F要求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探伤室进出门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并保证其在探伤机工作时自动启动,在门打开时自动切断X射线机电源。


5.2 现场射线作业时必须由持证人流程员在场操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红白带作安全栏,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悬挂醒目警告标志,并做好监护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每次探伤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检查X射线机电源是否切断。每年定期对射线装置按规定许可证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每年定期对射线装置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存档保管。每年请专业机构测试一次,公司自行测试是四次。


5.3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获得培辐射训合格证办理后,方上岗从事辐射相关工作,并定期组织复许可证训。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是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5.4 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结果存档保管。辐射工作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仪和辐射报警仪,定期接受剂量监测,监测结果存档保管。合理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发放相关津贴、加强营养。


5.5 每年对辐射工作安全与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年度评估报告包括射线装置使用台帐、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事故和应急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年度安全评估报告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


5.6 辐射事故发生时,严格按《放射事故有效期应急响应预案》进有效期行处理,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部门报告。辐射辐射事故发生后应编写总结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实,以防发生同类事故。


6 相关文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6.3 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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