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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土地收益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


据悉,目前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中福建省86%的土地均是存量土地,且用厦门市地性质大部分为工业仓储类,与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之间存在矛盾。为此,日前出台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土地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的暂行意见》,给盘活土地、激活用地提供了实施方法。郭俊胜说,从建成、在建到未建的建筑,《暂行办法》都提供了相应变更使用功能或改变用地性质的流程,有意向进行变更的业主,可按图索骥,在《暂行办法》中查找到具体的申请方出让金法。


此次制定的政策当收益金中,还为自贸试验区创业的企业提供了一土地个利好消息,即对盘活存量收益金土地有助力的业主管理办法,都能享受一定优惠——欲进行使用功能变更的,经国土部门备案管理办法后,前五年免缴土地年租金;欲出租划拨土地现状建筑物,经国土部门备案后,前五年可免收土地收益金;建筑改造增加其他功能建筑物的,经国土部门备案后,免收增容地价。


除了厦门市资金上的优惠外,审批环节也减少了,审批效率得以提福建省高。


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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