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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租房(贺兰钧)

贺兰县2020年幼儿园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享受学前教育,化解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入园远”问题。方便家长按照“相对就近、自愿选择”的原则为孩子选择最合适的幼儿园,现将贺兰县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


辖区内年满三周岁幼儿:出生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计划


1.公办园27所,小班 2800个学位,中班919个学位,大班869个学位。(详见:《2020年秋季贺兰县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2.普惠性民办园19所,根据班级设置和学位缺额情况自主招生。(详见:《2020年贺兰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基本情况公示》)


3.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9所,根据班级设置和学位缺额情况自主招生。


(三)招生、开园时间


由贺兰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评估组,对幼儿园进行开园评估,取得开园评估合格单并签订责任书后,方可进行招生工作,对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幼儿园不得进行招生工作。


1.招生时间


(1)贺兰县幼儿园、贺兰县第一幼儿园、贺兰县第二幼儿园:2020年8月28日上午


(2)其他公办园:2020年8月20日—8月31日


2.开园时间:大班、中班开园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1日(星期二);小班开园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7日(星期一)。


(四)、招生方式


1.贺兰县幼儿园、贺兰县第一幼儿园贺兰、贺兰县第二幼儿园


(1)招生范围


幼儿园原则上招收贺兰县幼儿,贺兰县幼儿园、贺兰县第一幼儿园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报名入园;贺兰县第二幼儿园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即可报名入园,满足两个条件的幼儿优先入园。


条件一:幼儿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贺兰县同一户籍名下。


条件二:幼儿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贺兰县拥有钧自购住房的。


(2)报名方式


①发布公告


8月26日发布招生公告。




②网上登记报名


2020年8月28日10:00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登记报名。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信息并提交。每位适龄幼儿只能报名注册一所幼儿园。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选报同一所幼儿园的,只需报名注册一个号。注册完成之后,通过大数据筛查,如有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附:报名网址及二维码


1)贺兰县幼儿园、贺兰县第一幼儿园


网址:http://hl1.yucms.cn/wx/index.html


2)贺兰县第二幼儿园


网址:http://hl2.yucms.cn/wx/index.html


③审核信息


2020年8月28日后台审核提交资料。如果符合条件将会以短信形式告知家长。家长也可以进入“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查询”,输入“宝宝身份证号码”进行自助查询。


④分班报名


2020年9月1日小班家长持以下材料入园报名:


a.幼儿网上报名成功短信;


b.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c.幼儿预防接种证、入园体检证明;


d.贺兰县幼儿园、贺兰县第一幼儿园审核与幼儿户籍地址住房相符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贺兰县第二幼儿园审核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住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及社区证明;


e.家长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建档立卡户家庭需提供相关材料登记;


2.其他公办幼儿园


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取得开园评估合格单并签订责任书后,自行确定招生时间,按备案后的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在招生公告中明确具体的招贺兰生方式,可采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等方式,各幼儿园有序组织报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


3.其他2020年在建公办幼儿园和回收配套园根据交付情况自行发布公告组织招生。


4.若所报幼儿园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生人数,根据家庭住址调剂到其他公办园,不愿调剂的幼儿可以自主选择其他幼儿园入园。(具体招生时间和方式以各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


5.公办园收费标准


(1)公办园按照分类定级收费标准,保育教育费标准为:


县城公办幼儿园执行城镇示范园380元/月


农村公办幼儿园执行农村一类园收费标准230元/月


(2)伙食费最高标准不超过12元/天


二、普惠性、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


辖区内年满三周岁幼儿:出生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计划


各幼儿园根据班级情况确定招生班数及人数。不得超过限定班数及人数。


(三)招生时间


由贺兰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评估组,对幼儿园进行开园评估,取得开园评估合格单并签订责任书后,方可进行招生工作,对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幼儿园不得进行招生工作。


1.招生时间:2020年8月20日—8月31日


2.开园时间:大班、中班开园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1日(星期二);小班开园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7日(星期一)。


(四)招生方式


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取得开园评估合格单并签订责任书后,自行确定招生时间,按备案后的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在招生公告中明确具体的招生方式,可采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等方式,各幼儿园有序组织报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


(具体招生时间和方式已各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


(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普惠性幼儿园按照分类定级收费标准,保育教育费标准为:


(1)银川市示范幼儿园600元/月


(2)银川市一类园500元/月


(3)银川市二类园400元/月


(4)银川市三类园300元/月


2.伙食费最高不超过12元/天


三、享受优待政策幼儿入园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工作地在贺兰县的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公办园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入公办园的优待政策。其中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租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申请及材料分别由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贺兰县公安局、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审核,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由贺兰县卫生健康局报银川市卫生健康部门审核。贺兰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各类享受优待政策幼儿入园。


四、注意事项


家长选报幼儿园时请认真阅读招生公告内容,熟悉掌握招生政策,提前考虑家庭住址及周边幼儿园分布情况、学位数等,合理选报幼儿园。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及前期对适龄幼儿的摸底调查,部分幼儿园招生压力较大,家长选报及参加网上报名前,综合考虑周边幼儿园发布情况,做出合理选择。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督检查。教育体育局成立监督检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951-8064769),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招生的幼儿园进行严肃处理,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严格执行相钧关政策。严格执行各类幼儿园收费管理规定,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幼儿园乱收费,确保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开公正、平稳有序。




附:1.2020年秋季贺兰县公办幼儿园缺额学位数


2.2020租房年贺兰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基本情况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26日


(点击大图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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