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业的监管仍在加强!
此外,自2018年11月1日起,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履行上述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义务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前,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
协会对两家为私合法募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所给出的惩罚是——“封杀”三年。
其中,中经汇金(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在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016年7月15日,北京盈科吗(长春)律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合法法律意见书,签字律师为支明媛、郭政。2018年6月12日,中经汇金因失联被协会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则于2016年6月15日为青岛汇融昌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9月8日,公司名称变更为汇融联创)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签字律师为经纬、律所原一源。汇私募融联创于2015年4月23日在协会登记为私募资金基金管理人。2018年9月25日,协会根据青岛证监局吗对公司违法违规情况的通报注销了汇融联创私募基公司金管理人登记。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诚信约束机制,严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协会律所决定自201公司8年9月25日起,三年内不再接受北京盈科私募(长春)律师事务所、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资金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本文源自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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