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公司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及流程图(办公室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印章使用和管理,保证印章的权威及性、严肃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章。


第三条 印章公司所有印章均应由办公室提出刻制申请公司,印章经公司法人审批同流程图意后方可办理刻制、销毁手续,其他部门和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刻制、销毁公司印章。


第四条 未经公司法人批准办公室,印章均不得带出公司办公区域。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公司办公区域及以外地点使用印章的,应当经公管理制度司法管理办法人同意,并委派专人携带前往。


第五条 公司印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可由办公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当尽职履职,防止丢失和滥用。


第六条 公司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印章出现磨损或残缺时,办公室应当及时申请重新刻制。



第七条 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原则上须经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部长审批并报分管办公室、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使用法定代表人章的,需经公司董事长本人签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办公室对印章使用情况统一登记造册,并将相关材料留底办公室,每周向公司领导书面公司报告一次。


第八条 公司印章分别用于以下情形: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加盖公司公章;属于合同类的使人员用合同专用章;属于财务会计业务的流程图使用财务专用章;属于公司开具发票业务的使用发票专用章;法定管理制度代表人章在限定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具支票等。


第九条 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投标文件等,需盖公司印章的,人员应由承办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第十条 原则上不得在空白介绍信、证明等材料上加盖印章,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盖章的,应当向办公室、财务部报备使用情况,经公司法人同意后方可盖章。


第十一条 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的,视后果追究责任人管理办法的经济责任,触犯刑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