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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能与自然独资企业合伙吗(自然人独资和个人独资的区别)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合伙!


提吗醒一:


个体、个独负独资企业责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个人合伙能人取得的所得缴纳个税有两个税目:“经营所得与”自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并没有“工资、薪金所得”这个税目。因此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与个独负区别责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的工资薪独资企业金支出不能自然人扣除。


提醒二:

独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的人所得税个人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和《独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自然5号)的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能,不属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


提醒三:


业主(的或者合伙人)每月领取的“工资”,实质是经营所得,提前领取而已。


提醒四:


若是给投资人(或者合伙人)发放了工资薪金,在计算个体户、个人独资和企业负责人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和将投自然人资人(或者合伙人)的吗区别工资调增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由自然人投资者按照经营所得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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