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条规定,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可分为三类:
2018年4月8日发布营业执照的《融资担保公司条例》四项配套制度之一的《融资担保项目责任余额计量办法》对融资担保业务也经营范围分为三类,并公司具项目体范围作出了更为明确的列举,具体如下经营范围表:
种类 | 性质 | 范围 |
第一类 | 借款类担大全保业务 | 为被担保人贷款、互联网借房屋租赁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票据承兑、公司信用证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 |
第二类 | 发行债券担保业务 | 为被担保人发行营业执照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 |
第三类 | 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
《融资担保责任余大全额计量办法》首次明确为互联网借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房屋租赁债务融资提供担保也属于融资担保,顺应了社会发展趋势,符合实际情况,可谓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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