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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秦嗣卿(大连市税务局李传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已于2017年 5月19日对鑫源泰业商贸(大连)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210202335868485)等109户纳税人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检查需要,拟责令上述纳税人提供相关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有关涉税资料,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依法向附件所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附件所列相应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提供相关涉税资料。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辛慧聪 0411-82721828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郭明辉 0411-83688444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赵霞 0411-83721726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鲁缔 0411-39586938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戚军 0411-84384235


特此公告。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7年5月22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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