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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内的外籍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下列外籍人员属于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的是)

12月27日晚,财政部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简称“164号文”),明确年终奖等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到2021年底。普华永道中国个人所得税服务主管合伙人朱锦华认为,这是为了避免某些一次性工资薪金性质所得,特别是跨多个收入所属期的所得,因合并当月正常工资薪金计税造成税负大幅增加。对关系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几项税收,164号文基本平移了现行的优惠计税方法,其中部分在3年过渡期内适用。



朱锦华表示,从表中可以看出,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平移以及新税法下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结构的调整及税率级距的扩大,同样的奖金在2019年单独计税下税负均有所降低。由于3%到20%三档较低税率级距显著扩大,数额少的税负减幅较大,适用较低档税率的奖金。


比如,3.6万元就是一个临界点。如果发3.6万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0×3%=1080元,到手34920元。


如果多发一元,发36001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2610.9元。


相比之下,多发一元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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