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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作为代理扣缴义务人(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张居正


文 / 巴九灵


小郭去年来到杭州创业,说是为了图方便,找了家网店代缴社保。然后发现自己的今年前三个月的社保没到账不说,代缴的店铺也被封了。




小郭不是个例。在发现自己社保异常后,小郭加入了一个维权群,共计90多人。


表面上看,小郭们是遇到了骗子,社保钱被卷走了。


但这不是事情最离谱的地方。


就当小郭和受害者们打算自己去把没缴上的社保补上时,他们发现:由于挂靠在公司名下,个人无法补缴社保。


这些代缴的淘宝店都属于同一个老板,分属于7—8家公司,过去一年多里帮小郭们以不同名义缴纳社保,如今单其中一家,就已经拖欠社保:七八百万元。


这依然不是事情最离谱的地方。


小郭们被告知,自己代缴的行为其实并不合法,《1818黄金眼》这期栏目的评论区和弹幕,都在提醒这么一个事实。



当小巴把这件事分享给同事和朋友时,很多人明显瞳孔地震了——自己掏钱,拜托别人代自己缴社保,又没少一分钱,怎么还变成违法了?


许多人更是忽然担心,自己会不会一不小心就变成了法外狂徒?


今天,小巴就此案,同大家聊一聊社保这回事。




你可能不知道,社保代缴是违法的

正常的社保缴纳,是企业依法为其员工缴纳,企业缴一部分,个人缴一部分,二者共同构成了个人的社保金额;而社保代缴,则是通过虚构一层劳务雇佣关系,从而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并缴纳社保。


因为员工并不会真的去上班,所以公司也不会真的给员工发工资,缴纳社保的钱全部是由“员工”来承担——既包括个人的那部分,也包括企业的那部分。此外,代缴公司还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服务费。


于是,在很多人看来,代缴不过是图个方便而已,该缴纳的钱一分都没少缴,企业的、自己的,都缴了,哪里违法?


这种观点根源于对社保的认识不足。


社保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契约关系,而不是一项简单的商品买卖。虚构劳务关系,会影响到整个保险体系的运行,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比如,有人会以社保代缴的名义实施诈骗,收了钱直接跑路;还有人会利用社保代缴人员的信息,冒领国家的各项津贴。



有人要说了,那假设我挂靠在一个遵纪守法、不骗津贴的公司,该缴的钱也不少缴,可以吗?


法理上来说,也不行。因为除了企业和个人以外,社保还有一个重要的出资方——国家。


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世界各国都存在社保基金缺口问题,即缴钱的人少,花钱的人多,中国也不例外。但我们的社保待遇却越来越全面,标准也越来越高,就是因为有国家财政撑腰。


因此,你所缴纳的社保保费,不只是钱,还包括你的劳动、企业的利税、你和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如果个人不劳动只缴钱就能享受社保,如果企业只缴钱不实际经营就领取社保津贴,那其实都是在占国家财政的便宜,也就是占全体国民的便宜。




未来继续搞社保代缴,非常可“刑”

这又引出了新的问题:虽然现在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已经有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渠道了,但与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还是有一定差距,弱势群体有需求,国家财政就不能多一些关怀吗?


答案是国家已经很关怀了。


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到2018年,国家对社保基金的财政补贴已达1.8万亿元,占比达到22%。


再加大关怀力度,国家财政的负担就太大了。


因此,在2022年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宣布将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保基金的资金安全。



而这项新《办法》的正式实施日期是今年3月18日。于是,就有了开头的新闻。很多社保代缴公司在有关部门的查处下,很难再顺利地伪造劳务关系进行申报,代缴社保的纰漏陆续显现出来。


实际上,早在去年下半年,就有在淘宝上经营社保代缴业务的店家表示最近管控越来越严格了,有些店家干脆关店了事。


据了解,这项生意本就不属于“暴利”的范畴。通常,代缴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为每人每月20元—50元左右。


在执法不严的时候,尚可薄利多销,当执法严格之后,这项生意的回报率就急速下滑了。


去年7月,北京出了相关的判例,一公司为36名孕妇虚构劳务关系,骗取98万元生育津贴,公司里涉案的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看到这个案例,这条路还“刑”不“刑”,日子有没有“判”头,社保代缴公司们应该掂量得清楚。


目前,在淘宝上搜索“社保代缴”“社保挂靠”,已经没有任何结果。




选择代缴社保的人,都是什么样的?

归根结底,社保代缴这一灰色业务的出现,是因为有相当规模的群体有这项需求。


小巴后来想办法加入了开头新闻中提到的那个维权群。从维权群的样本来看,这个群体包括刚毕业还没找到工作的大学生、离职了还没找到新工作的都市白领、自由职业者、全职家庭主妇、需要自己购买社保的外卖小哥等等。


之所以选择代缴,一方面,他们有可能像新闻中的小郭一样,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是违法的;另一方面,他们却深刻地意识到社保是不能断缴的。



在各地的政策法规中,连续缴纳社保都是一道重要门槛,它和看病、就学、积分落户、买房等一系列问题挂钩。但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实际上是没有社保,或是社保不稳定的状态,而且一旦出了问题,维权时间成本、机会成本异常巨大。


比如,不少企业规定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在一些城市没有本地户口不能以个人身份缴纳社等等,还有老生常谈的问题:一些黑心企业干脆就要求员工自己去买社保。


所幸,人社部也考虑到了这点,在新出台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中,就有相关条例,既不允许欺诈代缴,也不允许少缴、不缴,企业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的义务一定要履行。


同时,《办法》还提出要加强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进一步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


希望今天小巴的这篇文章,能为这一目标略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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