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福州、南宁6城市政府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指出,城市人民政府要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什么要大力发展这类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
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存。也就是说,这类家庭可以直接租住公租房,也可以领取货币补贴自行在市场上租房以解决居住问题。
对于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列为发展重点,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认为,改革开放特别是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发生显著变化。但是,我国住房领域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仍然突出。大城市房价高,租赁市场又存在供应不足、供给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造成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由于经济承受能力差,他们只能租住在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甚至违章建筑中,居住环境差。
虞晓芬进一步解释,限于政府的财政和管理压力,公租房难以覆盖新市民群体。因此,今后公租房的定位应该主要面向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而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的住房困难。
“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是解决好大城市住房问题的突破口。”虞晓芬说,应该保证政策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低于周边同品质租赁住房租金水平,保证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在大城市租住与其经济能力相适配、相对体面的一处稳定居住之地,使其住有所居,待他们经济能力提升后再租住商品住房或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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