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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税(江苏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如何缴税)





2021年末,财政部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1号》,核心思想;要求对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于查账征收.



因近几年影视行业等影响上海、江苏等地个独资企业核定暂缓,而重庆2022年之前注册的部分独资企业无法继续核定,需更改为查账征收或者注销。其他正常的行业依旧可以进行核定征收。




现已明确敲定,重庆目前一般行业依旧可以在税收园区内重新设立、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户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其个税为0.6%、增值税减按征收1%、附加税0.06%、总税率为1.66%。





例:北京某软件服务公司,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较高,那么在重庆园区内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以合理分包业务、创新业务、智慧业务的方式把利润转移这家独资企业。若个人独资企业承接100万业务,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所需要缴纳税款为:




增值税:100/1.01*1%=0.99万


增值税:0.99*6%=0.6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100/1.01*0.6=0.56万


税金总计:2.18万


个人独资企业100万营收仅需2.18的税金,其他的款项就可以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自由支配,普票、专票均可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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