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留抵退税新政延续了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基本退税条件,既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这里需要说明三个问题:
第一,这四项条件对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同等适用;
第二,这四项条件对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同等适用;
第三,新政出台后,《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普遍性留抵退税政策,既老政策继续实施,相较于新政策,老政策除需同时符合这四项条件外,仍需要满足“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门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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