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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网站)

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新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稳外资外贸决策部署,履行《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以下简称《鹿特丹公约》)义务,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跟进推出优化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措施,旨在便利农药进出口贸易、提高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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