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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在消费者端(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在消费者端)

央广网北京12月9日消息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日,由北京市市场监管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组成课题组研究制定的《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对外发布。


(图源自CFP)


例如,《指引》提出,在平台经济领域,限定交易的方式既包括通过协议、合同、平台规则、胁迫等进行直接限定,还包括通过利诱、忠诚折扣、数量义务、算法等方式进行间接限定。“二选一”(即独家交易)是最典型的限定交易方式。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通过独家协议或排他协议等方式,要求交易相对人进行“二选一”,排除、限制现有竞争者,或影响潜在竞争者进入市场。


此外,《指引》结合平台企业特点,归纳平台经营者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分析反垄断执法考量的因素,对经营者做出15处风险预警提示,培养反垄断合规和风险预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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