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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贷款公司政策调整通知(二手车贷款机构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委托购车协议》。受访者供图


根据这份合同的逻辑,他们买了车,又把车卖给融资租赁公司,然后再租回来。受访者供图


不少人发现买车变租车后停止还贷,车子被强行拖走,地上只留下了一纸《收车告知函》。受访者供图


维权群体中的一些人不惜成本,选择了通过诉讼维权。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了多个相关案例。其中,“冯××与凯枫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优×鹏达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的交易行为表面上具备售融资租赁的要素,但本院认为该融资租赁交易并不符合融资租赁交易法律性质且违反常理”,“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销售合同》《融资租赁套系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车辆抵押合同》无效”。


“凯枫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与陈×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陈×与凯枫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套系合同》解除;凯枫公司配合陈×办理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消除因《融资租赁套系合同》产生的相关信贷记录的手续。凯枫公司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3月25日上午,记者与“优信二手车”南宁机构的孙经理取得联系,表明采访意图,他表示将汇报总部,由总部予以答复。


优信称不存在“套路贷”,法律人士提醒


孙先生表示,优信为消费者提供从购车到分期融资服务的全流程服务,且同步生成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客户手机App可以随时查看,不存在优信未提供合同的行为。在提供助贷服务过程中,优信没有增加一分钱贷款,也不存在任何隐瞒行为以及所谓的“套路贷”行为。优信作为上市公司,秉承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理念,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目前优信已经完全剥离了金融业务,聚焦于“自营模式”的二手车交易,受到消费者欢迎。


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李见国律师认为,如果购车者所说的情况属实,那么他们的遭遇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没看到合同就在对方手持的电子设备上签名,这个举动太草率,在电子设备上签名具有签署效率提高、异地签约便捷的特点,但使用起来更要审慎;二是消费者没有意识到随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的法律后果,同时也未及时索要有关签字确认的合同;三是对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如果事后经收集有关证据,证实对方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存在欺诈、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受到欺诈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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