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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息填报江苏(国家企业信息年度申报系统江苏)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企业是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全面负责,组织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是有效落实《中共中央国家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求的具体措施。






申报

记者在相关会议上了解到,为推进《风险报告规定》的实施,我市安委办依据省政府1年度40号令和省安委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绳查南企业信息丰县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我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该工作覆盖《江苏省工业企业具体行业目录》中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生产,管道运输和危险品仓填报储等行业类别所包含的所有企业。







《方案》将风险报告工作分为了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二)重点推进阶段国家和,(三)全面完成阶段,要求列入省统计部门202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报企业信息名录的企业,于2021年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报告。对其他工业企业,要求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报告工作。







根据省统计部门和我市各地安办的前期统计和汇总,我市目前共有2804家规申报上企业和7615家规下企业,我们将企业名单分发各地,由各地确认后上报,作为工作底数。采取日提醒、月调度、定期通报等方式,全面、实时跟踪问效风险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各县(市、区)、各功能区安委办迅速部署风险报告工作,根据前期系统排查江苏结果,组织相关年度企业填报风险报告系统,按要求应填尽填。截止发稿前,目前我市已有1255家工贸企业完成了报系统告工作。涉及重大风险的企业8家,重大风险19条;涉及较大风险的企业352家,较大风险862条。其中,规上企业已填报832家,完成进度29江苏.6%。







各地、各部门要实时跟踪问效风险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填报;要将落实风险报告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巡查督查重点,同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要用好通报、约谈、督办、警示等手段,督促各地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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