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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在哪个位置)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控技术


股票代码:68877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姓名: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至5%以下(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


签署日期:2022年3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结构(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中控技术股份外,还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国电研,股票代码:688128)6.352%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单位-056),正泰电器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9,645,04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881,68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763,36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正泰电器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正泰电器持有公司股份为36,509,375在股,占公司2021年12月18日总股本494,084,000股的7.39%。


二、本次权益变单位动的基本情况


1、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内,正泰电器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6,702,5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36%,减持后正泰电器持股数量为29,806,87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减持比例”为正泰电器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4,084,000股的比例。


2、2022年1月21日,公司因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94,084,000股增加至496,823,000股。正泰电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033%被动稀释降至5.999%。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3月4日,正泰电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731,8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349%;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233,9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651%。本次权益变动后,正泰电器持有公司24,841,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减持比例”为正泰电器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截至2022年3月4日的总股本496,823,000股的比例。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2021年12月18日的总股本494,084,000股计算,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2022年3月4日的总股本496,823,000股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20哪个21年12月31日,组织机构公司披露了《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内中控,正泰电器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6,702,5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36%。2022年1月21日,公司因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在权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94,084,000股增加至496,823,000股。


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4日期间内,正泰电器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31,815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49%;以大宗交易方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936,46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00%。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署日期:2022年3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中控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841,100股,持股比例由7.389%减少至4.999%。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或“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代码露《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股东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电器”)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9,645,0哪个4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881,68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763,36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


公司于202位置2年3月4日收到正泰电器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2年3月4日,正泰电器距前次《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披露后减持比例已超过1%,且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二)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代码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组织机构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位置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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