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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税地税合并后发票变化(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41号文件,明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其中特别提到,“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并给出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样式标准。文件规定,所有纳税人自建或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均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工作。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工作何时完成?


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工作,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平台升级前,发票监制章如何使用?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实习生:陈宁睿


通讯员:朱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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