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124号令 关于机动车抵押登记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但是我去车管所去拿机动车抵押登记表时 被拒,原因是不允许个人之间进行抵押登记。需要申请登记资质,申请登记资质必需金融许可证.试问有几个人能有这样的许可证.这样的要求是否违背了 法律相关和公安部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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