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亚市垦区建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七届市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实施细则》确立了总则、用地规划和实施要求、个人建房、集中建房、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六章共30条,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垦区职工、户籍在垦区的居民改建、重建和新建自住住房的管理,包括集中建房和个人建房。详情↓
三亚市垦区建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三亚垦区职工、居民个人建房报建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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