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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广清产业转移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近期我市建设工程项目高处坠落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可控,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


(一)检查范围。全市(市区)纳入住建系统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抽查大型公共建筑、轨道交通工程及今年以来发生过事故企业参建的工程。


(二)检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12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37号令)等相关规定执行,重点对大型起重设备、吊篮、脚手架、模板工程、各类操作平台、四口五临边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工作安排


(一)我局通过视频监控系统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市辖在建工程项目高处作业情况(特别是一线工人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情况)进行检查,项目由系统随机抽取,每个项目一个月内不少于两次抽查,每次视频检查取样不少于10分钟,抽到存在问题的项目将加大抽查频率(第二天继续抽选)。


(二)检查中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经视频截图取证,立即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实施省动态扣分,企业诚信扣分处理,达到行政处罚条件的,则同步实施行政处罚。抽查中多次发现违规行为的,进行累计扣分并依规从重实施行政处罚。


(三)请各县(区)住建部门具备视频监控条件的参照执行;不具备视频监控条件的部门,可按照附件的表格要求组织项目现场检查。


(四)请广清产业转移园管委会、各县(区)住建局在2021年1月10日前将专项检查的总结(组织开展及实施处罚的情况)通过粤政易系统报送我局质安科。(联系人:汤志发联系电话:3862406)


附件: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专项检查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日


附件: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专项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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