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4日,龙湾某公司负责人张女士发现,犯罪嫌疑人许某通过非法手段骗走公司账户的62万元。由于报警及时,市反诈中心及时处置,在嫌疑人一张涉案卡上冻结住20万元。
“因嫌疑人没有落网,大量资金只能‘冻’在银行账户上。”市反诈中心民警介绍,按之前的规定,只能先接收赃款的银行卡开户人,再由开户人退还赃款。不过,嫌犯一般使用他人身份开卡,个人信息不真实或不全,警方很难找到真正的开卡人。
去年12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意味着公安机关可以在电信诈骗案件侦查阶段,为被害人返还被骗资金。这项规定正好可以适用张女士被骗案件。
今年1月13日,市反诈中心联合龙湾警方持新规通知及相关法律文书远赴涉案卡的开户银行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某银行网点办理返还业务,但银行表示未曾办理过相关业务,不知该如何操作。无奈,民警赶赴该银行位于河南郑州市的总行进行办理,经过与总行工作人员多日的沟通,1月20日,被冻结多月的20万元返还至张女士的指定账户。
无独有偶,2014年8月5日,瑞安金女士被人冒充好友诈骗走21万。在警方努力下,银行成功冻结被骗的10.5万元。两年来,苦于涉案银行卡开户人不配合,这笔钱一直被银行“冻结”无法返还。1月23日,民警利用最新规定到义乌成功办理了涉案冻结资金返还手续。随后,民警又赶到湖南为另一受害者追回了5万元。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警方利用新规已成功帮3名受害者追回35.5万元。
对此,警方提醒市民, 遭遇诈骗后应该立即报警,不然一旦被骗款被拆分,涉案的银行卡多了,骗子就很可能把钱分批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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