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公布3张罚单,剑指广东茂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茂名农商行的违法行为类型共有7项:
1.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2.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
3.假币收缴不规范;
4.征信系统用户报备不及时;
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6.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7.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对于茂名农商行的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对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227.2万元罚款。
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一名相关责任人员被处以人民币4.5万元罚款。因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另一名相关责任人员同样被处以人民币4.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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