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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衡水学院选聘工作人员41名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衡水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五、选聘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委托第三方进行,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4日下午17:00截止(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提交报名表和相应佐证材料,报名电子邮箱为rsc@hsnc.edu.cn。


3、报名提交材料:


(1)完整、准确填写《衡水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完整、准确填写《衡水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


(3)报考岗位代码“B001”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扫描件,报考岗位代码“A013、A014、A015”美术系教师岗位的须提交个人作品集;


(4)个人详实简历,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到证等证件的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的以一个压缩包(.rar)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压缩包须以“岗位代码 应聘岗位 姓名 联系电话”命名,邮件主题须标明为“岗位代码 应聘岗位 姓名 联系电话”,未标明者视为无效报名。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沟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选聘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疫情情况在我校网站公布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核时间。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中共党员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裁剪好,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代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委托第三方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将在衡水学院人事处网页发布。


(四)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五)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衡水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纳入衡水学院人员总量控制数管理的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8-6016029 0318-6016229


联系人:李老师 安老师


七、本公告由衡水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衡水学院


2021年12月17日




2021河北雄安新区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公告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雄安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选聘部分干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共选聘10名干部人才。


二、选聘范围


雄安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选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德才素质良好,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能力;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本科阶段不含民办、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3.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领域工作经历和素质能力,工作表现突出;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7.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含)。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1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4日17:00,通过中国雄安官网人才招聘专区(网址:https://rczp.xiongan.gov.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312-562083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30。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范填报完整、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


(二)简历筛选。新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根据选聘计划,分岗位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评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进入综合素质测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1.《报名表》扫描件(从报名网站下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类别及工作经历证明;


5.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综合素质测评人数小于3:1的,择优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综合素质测评。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笔试重点考察报考者的基本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知识,面试重点考察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组织心理测试作为测评成绩参考。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心理测试结果,统筹考虑、综合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新区组成考察组,到人选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五、政策待遇


选聘人员纳入雄安新区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聘用岗位,薪酬待遇按照雄安新区有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1年12月18日




2021河北邯郸市教育局选调学科教研员9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科研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充实市教科研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市直学校公开选调一批优秀教师充实教研员队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选调优秀教科研人才。


二、选调岗位和名额


选调学科教研员共计9人。其中: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历史1人、高中音乐1人、高中计算机1人、初中语文1人、初中地理1人、小学道法1人、特教1人。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初心;


2.有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有责任感、事业心强、教育观念正、职业道德好,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及组织协调能力;


3.业务能力精湛,现任教学科和学段与应聘岗位一致,精通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教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6日后出生),从事本学科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具有胜任教科研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曾荣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省级及以上讲课比赛业务奖励。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申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选调对象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或处分期未满的;


3.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者弄虚作假的;


4.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能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根据选调条件由个人自荐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相关材料。


报送时间:2021年12月23日--24日


报送地点: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512室,咨询电话:6269823、6269933。


需提交材料:近期免冠同版1寸照片2张、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科以上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邯郸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学科教研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和教科所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和考察。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分别进行笔试、面试、政审考察。


1.笔试: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相关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名额不高于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


2.面试:面试分为说课、评课和答辩3个环节,说课环节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评课环节时长不超过15分钟,答辩环节时长不超过5分钟,依次进行。说课内容为竞聘岗位的学科教学内容,现场抽签,备课时长30分钟,评课和现场答辩无准备时间。满分合计100分。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4.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工作成绩、教科研能力、合作意识、组织能力等。考察形式以所在单位民主测评、查阅资料、走访座谈为主,对于有违规违纪、违反师风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等不适宜教研员岗位要求的一票否决。


5.结果公示:考察合格者,将在邯郸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实名向选调纪检组反映,电话:6269879。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根据入选人员政审考察情况,各岗位按选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在成绩并列时优先录用省级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研究生、兼职教研员、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条件进行录用。体检不合格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程序,依应聘者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对初选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三)对被选调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答辩和考核,合格者在市教科所编制限额内按答辩考核情况逐步办理调入手续。




2021年12月16日




2021河北邯郸永年区选调外区县永年籍在编在岗教师50人公告


为全面振兴永年教育、建设教育强区,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调50名外区县永年籍在编在岗教师回永年区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目前在永年区外通过公开招聘或"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转正的在编在岗教师,要求为永年区户籍、永年区生源或配偶为永年区户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外区县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小学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结婚证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开报名第一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近三年有一次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尚在公开招聘试用期内的;有违反师德师风表现的;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违法犯罪受到司法部门治安、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的;其他不符合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2月17日至22日,在永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永年区教育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申请报名


申请选调人员,在本文左下方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填写《邯郸市永年区2021年公开选调外区县永年籍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必须有现所在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选调"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需提供本人填写的《邯郸市永年区2021年公开选调外区县永年籍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称号和业绩成果相关证书证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资料(本人户口本、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8:30至12月28日17:30。


现场报名地点:邯郸市永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3室。


(三)资格审查


对申请人员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审查材料的真实性,确定初选人员。凡弄虚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量化积分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量化积分。具体按邯郸市人社局《申报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测评办法(试行)》办理。


(五)考核考察


依据量化积分进行排名。积分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位学历较高者、参加工作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大者。


对量化积分排前50名的人员进行考核考察,由区人社局向对方人社部门出具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提交选调办公室,选调办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档案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凡不参加考核考察或考核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量化积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手续


考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办理调动调配手续。


(七)选择学校


根据学校空缺编情况和岗位需求以及选调教师的任职资格情况,合理设置学校岗位,选调教师依据量化积分排名顺序依次公开选择任教学校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凡选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量化积分、考核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参加选调人员要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务必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联系不上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0-6885085(工作时间)


0310-6821272(工作时间)


邯郸市永年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2021河北邯郸市人民检察院选任人民监督员195名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与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协商,邯郸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新一届邯郸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拟选任人民监督员195名(其中,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机构60名,武安市10名,鸡泽县6名,邱县6名,曲周县7名,馆陶县6名,涉县8名,广平县6名,成安县7名,魏县10名,磁县7名,临漳县8名,大名县10名,丛台区8名,复兴区7名,邯山区8名,峰峰矿区7名,永年区8名,肥乡区6名),负责监督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


二、报名条件


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7.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为便利工作开展,邯郸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邯郸市行政区域内。


(五)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


三、人民监督员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人民监督员可以通过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人民监督员任期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本届任期为2022年3月至2027年3月(以任免时间为准)。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选任接受公民自荐报名,也可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原任人民监督员可报名申请留任。


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机构人员,在市司法局报名。其他人员在所属各县(市、区)司法局报名。


请于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报名、联系。


3.报名材料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报名材料可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报名。邮寄地址和邮箱地址见下文。


公民自荐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见附件1);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组织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现任人民监督员符合条件且愿意留任的,填写《人民监督员申请留任登记表》(见附件3)。


1.以邮寄方式报送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或登记表一式2份;


(2)近期一寸红底彩色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


(6)《人民监督员个人事项承诺书》2份。


以邮寄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间以快递收到的时间为准,寄出后应当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2.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或登记表的扫描件;


(2)近期一寸红底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


(3)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4)学历证书扫描件;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扫描件。


(6)《人民监督员个人事项承诺书》。


以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制作成PDF电子版,通过网上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应当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六、选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邯郸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二)组织考察。邯郸市司法局和市检察院将组成考察组,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三)确定人选。对通过组织考察的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集体研究,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邯郸市司法局将在邯郸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及邯郸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邯郸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人民监督员证书,并在邯郸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及邯郸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邯郸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七、联系方式


(一)邯郸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联系人:刘晓晓、宋鹏 电话:3015573


地址:邯郸市光明北大街189号 邯郸市司法局


邮编:056002 邮箱地址:hdjicengchu@163.com


(二)武安市司法局


联系人: 张拉娣 电话:5661830


地址: 邯郸市武安市塔西路18号二楼 邮编:056300


邮箱地址:wasfjjck@163.com


(三)鸡泽县司法局


联系人:孟耀枫 电话:4912606


地址:鸡泽县祖望街205号 邮编:057350


邮箱地址:jizesfj@163.com


(四)邱县司法局


联系人:王立洁 电话:8362756


地址:邱县柳苑路东段 邮编:057450


邮箱地址:wwxx1983xxww@163.com


(五)曲周县司法局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15303205148


地址:曲周县公仆路公安大楼2楼 邮编:057250


邮箱地址:quzhousfj@163.com


(六)馆陶县司法局


联系人:张小腾 电话:4690159


地址:馆陶县政府街43号 邮编:057750


邮箱地址:guantaosfj@163.com


(七)涉县司法局


联系人: 牛凌燕 电话:0310-3897026


地址: 邯郸市涉县崇州路9号 邮编:056400


邮箱地址:shexiansqjz@163.com


(八)广平县司法局


联系人:冯艳芬 电话:2526031


地址:广平县勤政路一号县政府对过 邮编:057650


邮箱地址:guangpingsfj@163.com


(九)成安县司法局


联系人:吴春澎 电话:15350509777


地址:成安县瑞华路111号 邮编:056700


邮箱地址:chengansfj@163.com


(十)魏县司法局


联系人:王剑飞 电话:3522196


地址:魏县魏城镇东壁东路74号 邮编:056800


邮箱地址:SY200803a@163.com


(十一)磁县司法局


联系人: 于亚军 电话:0310-5076182


地址: 邯郸市磁县友谊北大街286号 邮编:056500


邮箱地址:cxsfjjcg@163.com


(十二)临漳县司法局


联系人:刘静文 电话:5041998


地址:临漳县永阳路西段 邮编:056600


邮箱地址:linzhangmt@163.com


(十三)大名县司法局


联系人:李宁、范晓东 电话:6580148、6585197


地址:大名县天雄路东段路南 邮编:056900


邮箱地址:dmxjck@126.com


(十四)丛台区司法局


联系人: 师秀萍 电话:03103137258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1号北楼司330室 邮编:056002


邮箱:ctqsfjjck@163.com


(十五)复兴区司法局


联系人: 王秀丽 电话:3148894


地址:邯郸市复兴区建设大街519号(司法局) 邮编:056004邮箱地址:fuxingqusfj@163.com


(十六)邯山区司法局


联系人:候翠红 电话:3128251


地址: 邯郸市雪驰路79号 邮编:056000


邮箱地址:wonderfulmood666@163.com


(十七)峰峰矿区司法局


联系人:郭磊 电话:0310-5182479


地址: 滏阳东路23号五楼司法局 邮编:056200


邮箱地址:ffsifaju@163.com


(十八)永年区司法局


联系人: 郭天杰 电话:6633501


地址:邯郸市永年区司法局413房间 邮编:057150


邮箱地址:ynxsfjjck@163.com


(十九)肥乡区司法局


联系人: 崔冀霞 电话:0310-8566063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交通局大楼722室 邮编:057550


邮箱地址:feixiangsfj@163.com


本公告由邯郸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15573。




邯郸市司法局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17日




2021河北承德市人民检察院选任人民监督员85名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与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协商,承德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新一届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85名,负责监督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


二、报名条件


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7.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为便利工作开展,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承德市行政区域内。


(五)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


三、人民监督员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人民监督员可以通过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人民监督员任期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本届任期为2022年3月至2027年3月(以任免时间为准)。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选任接受公民自荐报名,也可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


3.报名材料


公民自荐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见附件1);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组织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现任人民监督员符合条件且愿意留任的,填写《人民监督员确认登记表》(见附件3)。


须提交报名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或登记表一式2份;


(2)近期一寸同底彩色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


五、选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承德市司法局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二)组织考察。承德市司法局和市检察院将组成考察组,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三)确定人选。对通过组织考察的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集体研究,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承德市司法局将在承德市行政官网和承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承德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人民监督员证书,并在承德市行政官网和承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六、联系方式


涉及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有关事宜,可向承德市司法局咨询。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2289869


特此公告。




承德市司法局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17日


2021河北石家庄赵县选聘自收自支、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7人公告


根据2021年5月27日第十六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研究通过的《关于解决全县自收自支、差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严重超编问题的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县自收自支、差额事业单位选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见附件)


三、选聘条件


1、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册自收自支和差额事业编人员。


2、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岗位要求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党政纪处分尚未出影响期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第一批录用后自行放弃的(两年)。


4.已被第一批录用人员,试用期内(一年)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向全县自收自支、差额事业单位发布公告通知,并在赵县政府网发布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上午9点至12月23日下午5点。


报名地点:赵县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


报名人员在本单位自行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承诺书(一式四份),经单位同意报考并盖章后,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报名,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17日。县人社局当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对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不允许报考,对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22年1月3日(地点和开考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如成绩末位产生并列按参加工作时间较长者、学历较高者确定,笔试成绩不设最低分数线。


(三)资格复审及聘用


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联合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编制情况及人事档案,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一年,纳入人才服务保障中心管理。对录用后不到岗、不服从安排、不适合报考岗位人员退返原单位,两年内取消再次报考资格。所有报考单位岗位之间人员不做调剂。


咨询电话:87291503




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




(衡水学院人事处、中国雄安官网、邯郸市司法局官网、承德市司法局官网、赵县人民政府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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