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融资对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对此,济南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的通知》,对中小微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年单笔贷款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且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可按年度实际支付利息和担保费用的40%申请融资费用补贴, (其中小微企业可按年度实际融资费用的50%申请财政补助),并规定了每个企业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担保费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时,通知还规定企业在同一年度内的贷款,只能享受一次财政贴息政策。此外,申请融资费用补贴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国家、省、市其他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审核: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