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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的例子(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减值)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光电”)将于11月1日首发上会,公司此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申请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募集资金10.00亿元,其中,7.00亿元用于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至2021年1-6月,莱特光电净利润分别为-2052.92万元、5694.13万元、7042.12万元、5466.6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83.68万元、6582.63万元、7067.77万元、5466.6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68.77万元、6019.24万元、6636.65万元、4822.94万元。


今年上半年总资产9.01亿元 总负债1.48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莱特光电负债合计分别为1.60亿元、2.06亿元、1.13亿元、1.48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1.56亿元、1.94亿元、9277.09万元、1.03亿元,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64.04万元、1133.39万元、2017.51万元、4451.01万元。


今年上半年货币资金7094.06万元


今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余额1.20亿元


今年上半年存货余额7276.36万元 库存商品逐年增


今年上半年销售费用率2.17%


今年上半年研发费用率8.76%


今年上半年资产减值损失-585.08万元


今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毛利率69.81%


OLED终端材料销售单价逐年下降


莱特光电表示,报告期内,公司OLED终端材料的销售单价有所降低,主要系OLED显示行业属于新兴行业,价格的降低是OLED有机材料厂商逐步提升在下游客户端的渗透率,改变OLED终端材料完全依赖国外材料商的情况并不断扩大市场占用率的必经之路。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包括京东方、和辉光电、华星光电等,随着与下游客户合作关系日趋稳固,订单规模逐年扩大,公司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也有所下降。


莱特光电表示,2021年1-6月,公司产能利用率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LHT326、LHTO5O8E等产品的生产工艺改进,单次升华的投料数量增加进而单次升华的产量增加,叠加华星光电等客户需求快速增长,故产能利用率有所提高。


莱特光电国外同行业竞争对手UDC专利数量超过5000项,杜邦公司24000项,德山集团343项。


两项专利来自于MS 2026年1月到期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出具《陕西莱特迈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拟了解专利实施许可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 940号),莱特迈思取得的上表中两项专利实施许可权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2月29日的评估价值为2069.76万元。


莱特光电表示,公司主要产品为OLED终端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向京东方销售OLED终端材料收入占OLED终端材料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99.85%、94.66%和77.62%,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京东方的OLED终端材料主要为Red Prime材料,品种较为单一。若未来公司无法在京东方的材料供应商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保持Red Prime产品的供应,或者无法继续维持与京东方的合作关系从而公司向京东方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财务总监两次变动


此外,莱特光电2020年1月认定薛震、冯震、金荣国、高昌轩、马天天、杨雷为核心技术人员。


莱特光电表示,2018年、2019年,莱特光电与王亚龙、李红燕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进行资金拆借的主要原因系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因个人或业务需求需要一定资金进行周转,因此向公司借款用于资金周转或补充流动资金,该等资金周转完成后即由王亚龙、李红燕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予以归还,不存在向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提供资金、进行体外循环及通过资金拆借代垫费用等情形。


7家子公司4家亏损


此外,莱特迈思为公司与MS于2016年合资成立的公司。莱特迈思投资总额为1400万美元,其中发行人出资额71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51.00%,MS出资额为68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49.00%。


子公司存三起行政处罚


2018年至2021年1-6月,莱特光电及其子公司共受到过3起行政处罚。


蒲城莱特行政处罚:2019年8月7日,因蒲城莱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建设“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房工程”,蒲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出具“(蒲)城管罚决字[2019]第153号”《行政决定处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对蒲城莱特罚款48100元。


蒲城莱特收到上述处罚决定后及时缴纳了罚款并于2020年3月就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整体(包含锅炉房)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蒲规建字第〔2020〕05号)。


城固莱特行政处罚:2020年8月24日,因城固莱特未按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且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堆,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出具“陕 F 城固环罚〔202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城固莱特处罚50000元。


2021年1月20日,因城固莱特生产原料和产品与环评及批复内容不符,且未按要求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违法行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出具“陕F城固环罚〔202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城固莱特罚款396156元。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足额缴纳罚款,并进行积极整改,自2020年12月停止了城固生产基地的生产活动,相关设备均已迁移到蒲城莱特。城固生产基地报告期内生产过程中除危险废物外的主要污染物均已妥善处置,公司亦已完成暂存危险废物的处理和整改工作,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报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整改情况的验收,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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