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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工商局要求的股东会决议(公司设立股东会决议工商局版本)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版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赵月祥


公司董事会于 2022年3月26日收到公司原董事长潘达忠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因公司副董事长刘悉承先生无法到会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赵月祥先生主持。


6、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视频参会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7、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3月23日和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435,707,8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584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660,1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88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5,047,6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0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4,62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6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公司司总股份的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4,62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68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通过视频参会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5,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5954%;反对14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决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404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8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5904%;反对14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409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3%。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5957%;反对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4040%;弃权100股的(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8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5907%;反对14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409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264,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6688%;反对1,4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331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7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5.8316%;反对1,44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4.168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566,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75%;反对14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2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股份进行处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566,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75%;反对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2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亚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566,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675%;反对13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313%;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8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股东会决权股份的99.5904%;反对13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393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5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张龙律师和任李晶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2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 年4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公司表决的提案名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4月决议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0日及4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1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设立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海口(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联系人:王小素、曾文燕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66”,投票简称为“海药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股东会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版本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4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工商局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2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历史交易情况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取得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品种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与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签署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协议,同时公司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资金占用费年费率为 8%,该额度在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并以赛诺生物复方红豆杉胶囊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026350 号)作为对海南海药 30,000 万元借款的担保保障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得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上述财务资助于2021年12月18日到期,公司已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本金30,000 万元,赛诺生物到期后未归还借款。


为有效解决上述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问题,加快公司债权回收,经双方沟通,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赛诺生物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赛诺生物拟以其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及相关资产根据评估价值抵偿其债务,不足抵偿部分,将由赛诺生物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抵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公告》。


截至2022年3月31日,赛诺生物欠付公司借款本金300,000,000元,借款利息78,391,232.87元,逾期罚息16,688,935.88元,借款债务总金额为395,080,168.75元(下称“借款债务”)。


二、《还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持续推进上述借款债务偿还事宜,促进债权的回收,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与赛诺生物拟签署《还款协议》,赛诺生物分期偿还债务。根据《还款协议》约定,截止2022年4月2日,公司已收到赛诺生物按照《还款协议》偿还的4,500万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及500万元其他债权抵偿,共计5,000万元。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还款方案


1、乙方应于2022年4月3日前向甲方偿还50,000,000元,于2022年4月15日前向甲方偿还10,000,000元,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偿还至200,000,000元。


2、乙方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另行偿还人民币120,000,000元。


3、乙方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清偿全部债务余额。


(二)担保措施


1、乙方同意,继续将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批件号:国药准字Z20026350号)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还款的担保。


2、乙方同意,将枫蓼肠胃康口服液药品批件(批件号:国药准字Z20090296)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还款的担保。


3、乙方同意,将一批价值暂估50,000,000元的药品作为甲方30,000,000元债权的质押担保。乙方应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一批价值暂估50,000,000元的药品移送甲方全资子公司重庆天一医药有限公司指定的仓库,乙方保证移送药品的有效期至少在1年以上。乙方有权且有义务继续销售该批药品,并在药品提货出库前,先向甲方偿还货物对应金额的债务。如截至2022年7月15日,该批药品销售金额(以甲方实际收款金额为准)未达30,000,000元,则甲方有权对该批药品依法处置,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为免异议,甲乙方确认,甲方行使质权时,该批药品实际价值以甲方处置药品实际受偿金额为准,以甲方处置药品的实际受偿金额抵偿乙方欠付甲方的相应债务。


(三)特要求别约定


1、经双方约定,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2022年4月3日、4月15日、12月31日三个还款节点前提前还款,及提前偿还担保措施第3项约定的担保金额,则免除乙方2022年3月31日之前的罚息。


2、经双方约定,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两个还款节点前,提前偿还相应欠款金额,则免除乙方2022年3月31日之后的罚息。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要求乙方偿还全部借款债务,并处置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批件号:国药准字Z20026350号)、枫蓼肠胃康口服液药品批件(批件号:国药准字Z20090296)。


(五要求)生效条件


1、甲方经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乙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500000202877396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吴金凤


注册资本:382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大道28号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散剂、口服液,中药提取,生物制品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生产、销售保健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海南翰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赛诺生物 72.44%股权;上海君潭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赛诺生物12.71%股权;段平持有赛诺生物12.02%股权;许斯佳持有赛诺生物2.30%股权;杨大坚持有赛诺生物0.52%股权的。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经查证,赛诺生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拟签署的《还款协议》主要是为了促进债权回收,截至2022年4月2日,赛诺生物已经向公司归还5,000万元,同时本次签署的协议增加了枫蓼肠胃康口服液药品批件及部分产品作为担保物。公司将持续关注赛诺生物的经营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回收公司债权,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日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本次财务资助延期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主要为解决上述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问题,该方案有利于公司债权回收,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主要为了加快债权的回收,并增加了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上述逾期的财务资助本金30,0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本金总余额为32,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6%;存在财务资助对象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逾期,无法按期归还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本金2,000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九、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2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8日收到蔡浩杰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报告,蔡浩杰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蔡浩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蔡浩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蔡浩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7日收到李维福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报告,李维福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维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维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辞职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对蔡浩杰先生、李维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于 2022 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选举董事王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王俊红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姚守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建平先生、王俊红女士、姚守志先生简历详见《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拟选举王俊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2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议案》


为解决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问题,加快公司债权回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拟签署《还款协议》,赛诺生物分期偿还债务。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王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止)。(简历见附件)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设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经营情况需相应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长王建平先生


战略委员: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副董事长刘悉承先生、 董事赵月祥先生


(二)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张强先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长王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董事长刘悉承先生、独立董事张强先生、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董事封多佳先生


(四)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董事封多佳先生、独立董事张强先生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要求;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蔡浩杰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蔡浩杰先生将不再担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职务。蔡海口浩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蔡浩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拟选举王俊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蔡浩杰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俊红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姚守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 4月25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同时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一并提交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将于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


(一)王建平先生简历:


王建平先生,汉族,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管理学硕士。2013年3月至2020年2月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组织工商局部副部长;2020年2月加入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曾任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职务,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王俊红女士简历:


王俊红女士,汉族,1969年生,执业药师,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1993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制剂专业,2002-2004年参加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药事管理方向)。1993年进入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粉针车间技术员、技术科科员、紫杉醇车间主任、合成原料药车间主任、冻干粉针剂车间主任、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厂长助理、副厂长、总经理;历任海南海药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俊红女士持有公司6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姚守志先生简历:


姚守志先生,汉族,1972年生,执业医师,中医学硕士。2001年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诊断学专业。2008年4月至2011年3月任多菲制药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职务,2011年4月至2019年5月任弘美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职务。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历任海南海药总经理助理、海南海药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历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战略投资部部长。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战略发展部部长。


截至目前,姚守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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