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推动出口退(免)税办理全面再提速。对重点企业“加速办”,持续做好一类企业、影视文化企业“即报即办”,并将先进制造业企业、大型外贸骨干企业纳入“即报即办”范围,正常退税业务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新办企业“优化办”,复制推广出口退(免)税服务前置经验,在自贸区试点新办生产型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实地核查服务前置。主管税务机关将目前在出口退(免)税申报后开展的实地核查,提前至出口退(免)税申报前开展。对自贸区内新办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在按规定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后,可按上一级管理类别加快办理出口退税。
对全部出口企业“限期办、简化办、指导办”,按“信用 监管”机制对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分类优化服务,简化办理资料,确定办结期限。推出出口发票电子化、退(免)税申报无纸化、单证备案无纸化。
“在提速办理出口退税的同时,我们还对出口退税的相关禁止性规定进行整理归集,制定负面清单,指导出口企业不碰红线、不越底线,辅导出口企业缩短单证收集时间。”湖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徐向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