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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合资公司注册(广东省汕尾市公司注册)


在此之前,承德露露也曾对露露南方提起诉讼,而后撤诉。据悉,承德露露与露露南方同为露露集团控股子公司,近几年又为何“兄弟反目”,频频打官司?


南北露露商标之争:错综复杂的企业发展史


资料显示,露露牌杏仁露这一广东省品牌由原承德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露露集团)创立,露露南方和承德露露均源出于露露集团,是露露集团先后发起设立的两家控股子公司。


1997年,露露集团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单独拿出集团中的优质资产改制成立上市公司承德露露。作为露露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露露南方也转由承德露露控股,成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之一。


20公司注册01年,承德露露将其持有的露露南方的51%股权转让给露露集团,汕尾市露露南方由此与承汕头市德露露在股权关系上脱钩。原本权属清晰,事实清楚的两家公司现在为何纠纷不断?业内人士分析,这与原露露集团的商标变更有着密切的关联。


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万向系入主承德露露,同年承德露露以3.01亿元的价格买断了原露露集团持有的商标、专利域名及条形码等无形资产,并于2008年3月10日完成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成为“露露”商标等相关全部无形资产的合法持有人。而尽管万向入驻承德露露,但据媒体报道,很长时间里万向并未正式掌权,露露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王宝汕头市林仍然控制着承德露露董事会,并希望收回露露南方的商标使公司注册用权。


争议焦点: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与《补充备忘录》是否长期有效


按照露露南方的说法,公司对于露露的商标拥有长期使用权,而承德露露却认为,露露南方是在非法使用其无形资产。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2001年底和2002年初,相关的四方,即露露集团、承德露露、露露南方、香港飞达公司先后签署的两份文件——《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是否长期有效的问题。


根据这两份文件,露露南方公司可以“继续有偿使用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而承德露露却始终广东省质疑这两份文件的合法性。承德露露在其8月10日发布的公告中提到,2015年承德露露意外获得两份文件:一份是《备忘录》,合资另一份是《补充备忘录》,上述备忘录的签署,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承德露露始终对其真实性、合法合资性不予认可。


2015年6月23日,承德露露向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无效并立即终止履行。由于诉讼过程承德露露缺失了部分证据等原因,于2017年12月4日提出撤诉请求。


而这一次,起诉方变成了露露南方。2018年7月23日,露露南方以承德露露未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备忘录》和汕尾市《补充备忘录》中应承担合同义务为由,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已受理此案。


然而,承德露露却认为,露露南方此举是为了使前述备忘合法化、妄图长期非法使用公司无形资产。双方各执一词,最终结果仍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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