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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费用报销(核定征收按照费用和收入)

我国,企业所得税主要是查账征税和核定征税两种管理方式,两种征收方式企业税负率差距非常大,一般企业更想以核定征收方式进行缴纳,可减轻税负。


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的区别


查账征收:交多少税,是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净利润)进行征收的,企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得的多缴得多。


核定征收:交多少税,取决于收入或者成本费用。企业不必参加汇算清缴,减少查账费用和麻烦。



2021年,核定征收政策收紧


通过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非常多,从前年开始核定征收政策已经在慢慢缩紧了,江苏、湖北、山东、重庆、四川等地都已相继收紧。甚至有些地方已全面暂停核定了,很多企业都被取消了核定征收的资格。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第17号公告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中,对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做出了规定:


(一)凡是企业能提供发票等相关购置凭证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作为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对于不能提供发票等购置凭证的,可以凭企业购置资产的合同、协议、资金支付证明、会计核算资料等,作为计税基础的凭证。


(二)企业核定征税期间投入使用的资产,改为查账征税后,根据税法规定的折旧、摊销年限,扣除该资产使用年限后,就剩余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摊销额并在税前扣除。


税务监管加码 发票涉税风险增大


在核定征收政策日渐收紧的情况下,核定征收的企业面临着核定改查账后,前期采购的资产因未取得发票不能在查账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境况。即使还处在核定征收期间的企业,办税人员也要在取得资产时尽可能取得发票。



在经营过程中企业不可能所有的成本都能取得发票,而无发票作为抵扣凭证会增加企业税负,企业利润大幅度缩水。金税四期上线,加大了对企业税务这块的监察力度,企业账目问题更易暴露,企业发票涉税风险越来越大。


缺票企业的“可为”与“不可为”


虚开发票——不可行


为自己和他人开具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以及介绍他人开具不符合实际经营业务发票的虚开发票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轻则受行政处罚,情况严重的面临刑事处罚。


使用替票——不可行


使用报销方式等填补缺失进项票是缺票企业比较常见的处理方式,使用其他发票代替进行税前扣除是不可取的,涉嫌逃税避税的法律风险。


寻找税收优惠——可行


企业通过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来弥补因缺少进项票增加的税收支出的方法是可行的,比如凭借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降低企业纳税税率,也可与拥有丰富低税率园区资源的智惠薪平台合作来优化企业税收。


平台获取发票——可行


通过与第三方平台合作获取进项票是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不过一定要选择具有税局授权资质的平台才可保证合法合规获取发票。



虽然各地在收紧核定征收的政策,但任何政策的推行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智惠薪灵活用工平台拥有核定征收地区资源,为合作企业提供税收优惠。


平台的专业税务研究团队会第一时间解读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各地的信息政策以及变动情况,助力企业在合理筹划下尽可能降低税负和财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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