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深圳前海工商局官网(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工商局电话)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1-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电话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韦清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维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德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新租赁准则,将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办公楼租赁费调整至使用权资产---租赁费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1- 069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直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公司董事长韦清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监事会监事胡泊、陈新宇、李玉炜以及公司高管人员李文杰、周淼怀、陆振猷、覃跃扬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参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有关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股的天臣新能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采用同比例减资方式进行减资,减资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0亿元减至3亿元,减资后本公司对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仍持有其30%的股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韦清文、李维昌、李文全、李玉琦、程富亮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健食品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支持本公司加快健康食品经营业务的发展,无偿将其拥有的“黑八珍”等三款保健食品技术及相关的经营资质转让给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其签订相关合同。


本事项交易金电话额为0元,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建公司保健食品研发与展示体验中心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健康食品(特别是保健食品)的研发与生产技术保障能力,同时为公司的保健产品经营提供良好的展示、体验和直播平台,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核心区(南宁市五象新区)投资不超过1亿元建设保健食品研发与展示体验中心,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操办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南昌生产基地整合提升事项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生产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南昌生产基地进行整合提升:一是将南昌生产基地的三片罐生产线搬迁整合至安徽滁州生产基地,以实现公司饮料产品的统一生产管理,使饮料产品生产地更贴近销售终端市场,有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和饮料业务盈利能力的提升;二是将南昌生产基地转型升级为公司电商专营产品和曲奇类产品的生产、直播、仓储、物流配送基地,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电商业务的运营规模和经营水官网平。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官网》的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深圳市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1-070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直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


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泊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参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深圳市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合作区》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参股的天臣新能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采用同比例减资方式进行减资,减资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0亿元减至3亿元,减资后本公司对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仍前海持有其30%的股权。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胡泊、李玉炜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工商局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1-074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2021深圳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1- 072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天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臣新能源”)全体股东拟采用同比例减资方式将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减少到30,000万元。本次减资后,公司持有天臣新能源的股份比例30%不变。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持有天臣新能源30%的股权,天臣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臣”)持有天臣新能源68%的股权,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智云”)持有天臣新能源2%的股权。现根据天臣新能源实际情况,为实现股东方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各方股东拟对天臣新能源同比例进行减资,将天臣新能源注册资本从100,000万元减至30,000万元,本次减资后,深圳天臣对天臣新能源注册资本出资由68,000万元减至20,400万元,公司对天臣新能源注册资本出资由30,000万元减至9,000万元,大连智云对天臣新能源注册资本出资由2,000万元减至600万元,各股东持有天臣新能源的股权比例不变。


2、 关联交易说明


天臣新能源的控股股东深圳天臣为本公司董事长韦清文配偶郑红梅实际控制的企业,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因此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天臣新能源本次减资事宜。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韦清文、李维昌、李文全、李玉琦、程富亮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 天臣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1、公司名称:天臣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2、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法定代表人:田钢


5、成立日期:2015年09月24日


6、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227592F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锂离子蓄电池、电池组、充电器及电池材料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的有效期内经营);机械设备及自动化生产线的研发及销售;新能源设备的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天臣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天臣”)持股95%,为控股股东,陕西增材制造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增材”)持股3%,深圳紫金港新能源产业投资企业(深港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深圳紫金港”)持股2%。


10、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该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在深圳前海工商局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工商局1440300358227592F;设立时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股东为香港天臣,持股比例为100%。


(2)注册资本变更:2016年12月16日该公司引进投资者增资,该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由40,000万元变更为45,000万元,其中:香港天臣出资4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88.89%;陕西增材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67%;深圳紫金港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44%;2017年12月28日,香港天臣对该公司进行增资55,000万元,该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由45,0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其中:香港天臣出资9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95%;陕西增材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深圳紫金港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


11、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经穿透核查,深圳天臣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董事长韦清文先生的配偶郑红梅女士,因此深圳天臣与本公司为关联法人。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年数据已经审计,2021.6.30数据未经审计。


(二)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名称: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1267363B3、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日路32号-15、法定代表人:师利全6、注册资本:28854.967万人民币7、成立日期:1999年6月4日8、经营范围:自动化制造工艺系统研发及系统集成;自动化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谭永良持有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6.52%,为实际控制人。10、与公司的关联:本公司与大连智云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大连智云仅为本公司对外投资的合作伙伴。


三、减资标的情况


1、公司全称:天臣新能源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1Q0PM6XE


3、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中兴东路18号


4、法定人代表:田钢


5、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2017年7月31日


8、经营范围:锂电池组件(含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可充电电池包、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气设备购销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新能源产业、房地产业投资。


9、股东及持股情况:该公司目前有三个法人股东,本公司出资30,000万元持股30%,天臣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出资68,000万元持股6深圳8%,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股2%。


10、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深港、该公司产权清晰,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该公司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3、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天臣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天臣新能源有限公司


第一条 减资方案


1、丁方注册资本由原10亿元减少为3亿元,本次减资金额为7亿元,具体减资方案如下(表中金额单位为万元):


2、本协议各方确认,丁方应退还甲方的减资款项为47,600万元,应退还乙方的减资款项为21,000万元,应退还丙方的减资款项为1,400万元。


3、由丁方按规定办理本次减资的注册变更登记手续,且应于办理完成本次减资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乙、丙方支付减资款,每批次支付的减资款项均按甲、乙、丙方的出资比例计算并同步支付给甲、乙、丙方,最晚应于2022年3月30日前支付完毕全部的款项,否则丁方构成违约。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各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约定认真履行,不得无故解除、终止本协议履行,若任一方无故违约的,应向守约方支付损害赔偿金为所涉违约标的款的百分之二十。


2、丁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甲乙丙方支付各自约定的减资款项,每迟延一日,则承担减资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一,直到支付全部减资款。


3、任何一方违约,均需向守约各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损失,以及守约方为维护合法权利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


五、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根据工商注册变更登记规定,天臣新能源本次减资需要履行事前公告程序,公合作区告其他债权人无异议后才能办理减资变更;天臣新能源在完成减资变更登记后按协议约定支付减资款将不构成资金占用。


2、本次定向减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安排。本次减资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减资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公平对等;公司本次定向减资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收到的减资价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深圳天臣(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2021年度公司与深圳天臣发生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减资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并遵循了客观、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先已将对参股公司天臣新能源的减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认真审阅了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天臣新能源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由天臣新能源全体股东采用同比例减资方式进行减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符合本公司聚焦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天臣新能源本次减资本公司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天臣新能源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九、 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